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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z_kevin 于 2015-3-29 14:07 编辑
(一) 建设项目概要
扬州市目前正在大力发展文化事业,而原有广播电视塔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需求,因此为满足新形势下广播电视的发展需求,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总台)拟在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区南,扬菱路西,陈花村龚庄组境内建设广播电视塔及配套的行政区和机房。电视塔高228m,包含4个调频广播频率、5个模拟电视频率、4个地面数字电视频率,总功率为13.55kW。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广播电视信号传播由发射设备通过发射一定频率范围内的电磁波来实现,电磁波经空中传播后,被用户使用接收机进行接收。发射设备发射的电磁波在空中传播时,会在一定范围内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污染,广播电视发射中的电磁辐射由此产生。在天线发射电磁波的过程中,会在一定范围内对周围电磁环境产生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建设时,辐射污染高空区域之内不应存在有公众活动的建筑物,严格控制电视塔发射功率,防止功率异常增大情况的出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扬州广播电视发射塔工程建成投运后电视塔周围500m范围内及环境保护目标处电磁辐射环境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电磁辐射防护高空区域内目前无建筑物,今后也不能建设有公众活动的高空建筑物。扬州广播电视发射塔迁建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可至扬州广播电视台网站( http://www.yzbtv.com.cn/)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总台)
联系人:何坤
联系电话:0514-85888270
环评单位:江苏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6号)
联系人:杨振涛
联系电话:025-8771765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bbv1984@126.com;或来电至:025-8771765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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