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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高沟镇江心洲大道与隆兴洲大道交口西北侧地块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暨地块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0 16:48 信息来源: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40 编辑:黄磊
为保障公众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规定(暂行)》相关要求,对《无为市高沟镇江心洲大道与隆兴洲大道交口西北侧地块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暨地块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及公众意见。
规划名称:无为市高沟镇江心洲大道与隆兴洲大道交口西北侧地块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暨地块详细规划
组织编制单位: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 府
规划设计单位: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规划范围: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无为市高沟镇GG02单元,江心洲大道与隆兴洲大道交口西北侧,面积13.22公顷。
2、调整理由:为促进高沟镇产业发展,协调高沟镇内用地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以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程序的暂行规定》要求,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对原规划中局部地块界线、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核心管控内容,其局部优化应视为总体规划修改。因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对用地布局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详细规划调整符合《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总体规划修改对用地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以及第(四)款“规划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3、调整内容:城镇开发边界调入区域共0.5公顷,其中0.38公顷规划为工业用地、0.12公顷规划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将原规划中GG02-28、29地块合并为GG02-28 地块,面积13.10公顷,用地性质细分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容积率调整为≥1.2,其他控制指标保持不变。;新增城镇村道路用地编码为GG02-29A地块、面积0.05公顷,GG02-29B地块、面积0.07公顷。(详见附图)
公示载体: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 府网站
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19日。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 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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