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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 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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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厂A-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
https://www.wuchang.gov.cn/zwgk_ ... 250117_2519457.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电视机厂A-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由武汉棕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将调查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54号,调查面积为6873.27 m2(约0.68公顷)。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沱塘路,南至黄鹂路,西至中北路,东至东亭路,中心坐标:E 114.352022491°,N 30.573487499°。
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2025年1月9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会同武汉市武昌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武汉棕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对地块基本信息及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二、场地污染识别
电视机厂A-1-2地块位于武昌区中北路,属于原武汉无线电二厂地块。武汉市无线电二厂自1961年以大华仪表厂的仪表车间和仪表修理部为基础组建为国营精密仪器仪表修配厂,1967年1月改名无线电二厂。主要产品为凤凰牌收录机,年产约15万台,是武汉市的拳头产品之一。此外还生产电子计算机、微电脑和示波器等产品。无线电二厂于2015年停产,2015年后地块由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接管,地块内逐步开始拆除建构筑物,2018年左右地块建构筑物基本全部拆除期间未进行其他生产活动。2018年至今地块由武汉亘星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由于该调查地块历史情况清晰,建(构)筑物已被拆除,目前地块内仍有遗留建渣堆积、车辆停放等活动,人员往来复杂。因此我司采用系统布点法的方式,在调查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S1~S6,3个地下水监测点,1个场外对照点。
三、调查结论
本项目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地块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该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场地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健康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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