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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在重启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过程中,对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古迹(这里特指“人文景观”)予以重修、重建,使之获得重兴、重生,市民喜闻乐见,拍手称好。它对于进一步提升古城文化品位,传承古城历史文脉,开展古城旅游观光,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是,也有一些人持有异议,认为这批经过重修、重建的文化古迹有“假”之嫌疑,因为它修建得太“新”了,是赝品(假古董),而不是原本的。
以哲学观点解释,“真”与“假”是一个广义相对的概念;具体事物的“真与假”之别,应以事物的本质作具体的分析。而“新”与“旧”,则是某个特定事物因为时间的延续与自然条件的影响而产生嬗变的过程。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解读和科学分析这些经过重修、重建以后的文化古迹之“真”与“假”呢?
其一:这个文化古迹的重修、重建是否有址可寻、有据可依、有古可考、有景可观、有史可记、有文可读?凡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便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无源无溯,便无史可考;无根无据,则无中生有。
现列举一批经过实践证明已成为典范的例子:
一、上世纪七十年代,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天安门”原址上重修(增高)“天安门”城楼,使它显得更加雄伟壮观。重修(增高)后的“天安门”城楼,至今仍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故它仍是文化古迹的续存,而绝非是什么赝品(假古董)。
二、改革开放初期,武汉市政府公开招标,采用现代建筑工艺在龟山原址上重建“黄鹤楼”,并在重建以后的一楼大厅内陈列唐、宋、明、清等四个朝代、不同建筑风格的“黄鹤楼”模型,供游客观赏。现在,“黄鹤楼”不但成为武汉市的地标,而且还成为名闻中外的游览圣地。故它仍是文化古迹的续存,而绝非是什么赝品(假古董)。
三、为迎接奥运,北京市政府在首都中轴线(龙脉)南端“龙头”遗址上举行隆重仪式,重建“永定门”城楼,还原其历史风貌,使消失了近半个世纪的城楼重见天日,从而使首都中轴线的龙脉得以完整保护。
四、为发展旅游业,北京市政府投入巨资整体拆修北京前门大街两侧的特色古建,重立大街牌楼,并复原其古色古香的“叮当”双轨电单车,使古老的大街重现生机,重迎盛世。它仍是文化古迹的续存,而绝非是什么赝品(假古董)。
其二:世界上任何事物,因为时间的延续,加上自然条件的影响与人为的破坏或改正等原因,往往都会经历从“新”到“旧”或从“旧”变“新”的一个客观转换过程。某些文化古迹,由于年代久远,风摧雨残或人为破坏,便从“新”到“旧”,或摧残,甚至淹没。某些文化古迹,因为具有重大纪念价值和重要教育意义,后人决定予以永久保留,便对其进行重修、重建,甚至扩大景观规模,充实文化内涵,开辟绿化环境,它又从“无”到“有”(从淹没到重生),从“旧”变“新”,使其变得更有人文精神,更有文化品位,更有教育意义。
众所周知,在史无前例的“文革”动乱年代,有多少文化古迹被毁于一旦,又有多少文化古迹被侵占凌辱,挪作他用。其实,我们对于历史遗留的文化古迹,更多的应该是维护与修缮,而不是无奈的重建(“重建”乃无奈之举)。
当然,重建文化古迹,我们应当秉持严肃的态度,尽力做到“修旧如故”,还原其历史真相和原有风貌,避免盲目臆测和任意篡改。但在重建的过程中,由于制造技术的进步与建筑工艺的改进,在材料的应用上,在审美观念上,难免会烙上时代的印痕。比如:杭州的“雷峰塔”、南昌的“滕王阁”、南京的“阅江楼”、武汉的“黄鹤楼”等。对于这一客观现象,我们应当秉持科学的态度——正确的认识与宽容的心态,不能随意套上“赝品”(假古董)的帽子。为了避免认知混乱,我们不妨将文化古迹划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予以归类。凡是原物就地维修,或者原物落架重修的,均归属于甲级(类)文化古迹;凡是原物摧毁后就地重建的,则归属于乙级(类)文化古迹。须知,今天的文化作品,在经历了五十年,一百年,一千年以后,无疑又是一件珍贵的文物。故文化作品要立意深邃,精雕细琢,内涵丰厚。
文化的本质,就是历史的记忆;文化的现象,就是历史的传承。一个城市,一座古城,特别是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不能没有一大批特色鲜明的文化古迹为它垫底,它的文化遗存和建筑风韵,其实是一座城市文化个性的张扬,一种人文精神的体现。现在我们要重建它,传承它,就是要使之有史可记,有古可考,有物可寻,有景可观,有文可读,有感可发,使文化古迹永留人间,人文精神永放光芒。(施正克)
原文标题《“真假文化古迹”辨析》原文链接:http://wzrb.66wz.com/html/2013-07/31/content_148666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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