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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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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长沙地铁3号线书院路站项目启动房屋征收
2015年11月03日 07:14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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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书院路站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对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书院路站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作出征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为加快城市地铁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
二、征收范围: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书院路站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详见红线图)。
三、征收部门: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签约期限:2015年11月3日至2016年1月31日。
六、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七、被征收人的权利与义务:被征收人必须服从项目建设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与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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