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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9 18: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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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约定:1、竞买人在土地竞拍前,须向钱江世纪城管委会缴纳人民币1亿元,作为签订《BJ1704-02地块村级留用地合作协议》的签约保证金。土地出让成交后,钱江世纪城管委会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者签约保证金。竞得者签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建设履约保证金。2、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萧山利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钱江世纪城管委会、宁围街道办事处签订《BJ1704-02地块村级留用地合作协议》,逾期未签订的,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竞得人自持面积不少于地块总计容面积的30%,且竞得人自持部分需建设五星级酒店一座,酒店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4、返还的地上房产从本项目一幢独立的单体建筑开始起算,优先考虑靠近奔竞大道(靠近BJ1704-01,即Q01地块方向)的单体建筑。如单幢面积未达到可返还面积,可从就近幢从下至上整层选择,直到达到可返还面积。村集体地上返还房产包括商业、商务房产,先从商业部分房产返还,商业部分房产最高返还面积为可建商业面积(上限)的50%,其余部分在商务部分房产中返还 (具体在方案设计时进行明确)。5、如建成后返还村集体的房产因分割过程中产生零星面积导致不成套的,则利一股份经济联合社以成本价向项目公司回购规划审批的最小单元中剩余面积。6、竞得人如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的融资抵押的(村集体持有部分除外),须经利一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同时工程施工须完成地下室顶板。抵押所得价款应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其他建设和投资。7、除返还村集体面积及竞得人自持面积外,其余部分允许(预)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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