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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2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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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御景天下项目(一、二期)备案的通知
——株发改备〔2017〕69号
作者:行政审批科
发表日期:2017-09-19 11:17:46 阅读数:22
株洲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恒大御景天下一、二期备案请示(株金〔2017〕0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准予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有关规定。
二、备案内容
1、项目业主:株洲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恒大御景天下项目(一、二期)。
3、建设地点:天元区株洲大道北侧。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业主申报用地面积118656.22平方米,拟建设住宅楼、商业用房、幼儿园及配套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83665.81平方米,其中一期149373.96平方米,二期134291.85平方米。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三、备案要求
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株洲市城市整体规划要求,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兼容商业比例、建筑限高等必须满足规划条件。
2.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严格在获批资质范围内依法组织建设。
3. 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4. 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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