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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JP04等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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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 20: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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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JP04等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30 【字号:[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3JP04等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2023第081号~088号)
经厦门市人民**批准(厦府〔2023〕217号、218号、219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3JP04等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序号
公告号
地块编号
市区级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基于XM92坐标)
地上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限)
计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让年期
出让
方式
起叫价
(万元)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1
土地市场2023第081号
2023JP04
市级
集美区11-11园博苑片区西亭北路与诚毅西路交叉口东南侧(A4地块)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中心店)、0507其他商服用地(社区快递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托育机构)
31292.546
94000
94000
居住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中心店、社区快递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托育机构40年
拍卖
189000
20000
37800
500
2
土地市场2023第082号
2023JP05
市级
集美区11-11园博苑片区诚毅西路与朝旭路交叉口东南侧(A6地块)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0507其他商服用地(社区快递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
26612.709
74580
74420
居住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社区快递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40年
拍卖
150000
20000
30000
500
3
土地市场2023第083号
J2023P01
区级
集美区11-14侨英片区海凤路与浔江北二路交叉口南侧(储备2号地块)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0507其它商服用地(托育机构)
17946.554
57400
57400
住宅70年;商业40年;托育机构40年
拍卖
116000
20000
23200
500
4
土地市场2023第084号
J2023P02
区级
集美区11-14侨英片区海凤南路与浔江北二路交叉口东侧(储备4号地块)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
20707.457
62100
62100
住宅70年;商业40年;生鲜便利店40年
拍卖
125000
20000
25000
500
5
土地市场2023第085号
2023HP02
市级
海沧区05-06马銮湾片区春江路与海明路交叉口东南侧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中心店)、0507其他商服用地(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站)、0806社会福利用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0801机关团体用地(社区服务中心)、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
26610.931
66530
62920
住宅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中心店、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40年
拍卖
127000
20000
25400
500
6
土地市场2023第086号
H2023P03
区级
海沧区05-11新市区南片区滨湖路与东屿西路交叉口北侧(A18地块)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商业用地(商业)、0507其它商服用地(邮政一般支局)、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
44046.930
165600
180400(含地下商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邮政一般支局40年
拍卖
263000
居住20000
52600
500
7
土地市场2023第087号
2023XP06
市级
翔安区13-14刘五店片区滨海东大道与东界路交叉口北侧(D08地块)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中心店)、0507其它商服用地(社区快递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0801机关团体用地(社区服务中心)、0803教育用地(幼儿园)、0806社会福利用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
60075.656
162200
154090
住宅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中心店、社区快递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40年
拍卖
279000
18000
55800
500
8
土地市场2023第088号
T2023P02
区级
同安区西湖片区新324国道与西湖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20654.341
59900
5990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拍卖
64000
10500
12800
500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方式
本次公告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设拍卖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提交竞买申请要求
(一)2023JP04、2023JP05、J2023P01、J2023P02、2023HP02、H2023P03、2023XP06地块提交竞买申请要求:该7宗地块通过“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交易系统”受理竞买申请并通过该系统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系统登录端设置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具体要求详各地块拍卖出让须知。
(二)T2023P02地块提交竞买申请要求: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8]45号)文件要求,同安区为试点地区,因此T2023P02地块通过“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上传竞买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后现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T2023P02地块现场审核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竞买申请人需持以下材料到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大厅1-3号柜台进行现场审核,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1.竞买申请文件原件一套(纸质版);
2.竞买申请文件电子版(拷贝至U盘,文件扫描为PDF格式,并按照竞买须知中提交材料的清单进行命名及编号)。
五、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开具要求
(一)在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在2023年12月19日11时30分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托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指定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指定联系人:何女士;
2.联系电话:0592-5607792、13656008267;
3.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一楼北侧;
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竞买申请人开立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到期日不得早于2024年2月20日;
(三)竞得人竞得地块后,应在2023年12月26日17时前向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的以下人民币保证金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新港支行
账  号:129380100100109217
(四)银行保函具体工作规则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中的《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工作规则(试行)》。
六、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一)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
(二)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11:30。
(三)各个受理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换取竞买标志牌时间
1.2023JP04、2023JP05、J2023P01、J2023P02、2023HP02、H2023P03、2023XP06地块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8:45;
2.T2023P02地块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11:30。
(二)拍卖会开始时间
1.2023JP04、2023JP05、J2023P01、J2023P02、2023HP02、H2023P03、2023XP06地块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30;
2.T2023P02地块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12:00(2023XP06地块拍卖结束后)。
3.出让地块成交后,本次拍卖会举行当日即为地块成交日。
(三)换取竞买标志牌和举行拍卖会的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八、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二)咨询电话:竞买申请相关问题请咨询0592-5107708、0592-5107718;省厅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0591-87665786。
(三)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址http://zygh.xm.gov.cn/tz/
(四)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九、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调控要求
(一)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审查的要求
1.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2.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3.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在按时缴清地块每期土地出让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应将每期土地出让金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交易资金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受让人缴交的每期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4.若竞得人未按时提交证明材料或土地出让金来源无法通过交易资金审核,出让人将没收竞买保证金、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剩余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十、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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