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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3 19: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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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太原市规划局网站公布了一条《桥东街2号地棚改地块及盛科超高层地块项目规划条件征求意见公示》,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桥东街2号地棚改地块及盛科超高层地块项目
项目位置:并州路与新源里一巷东北角
1、桥东街2号地块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公建
用地面积:1.34公顷
容积率:6.1
建筑密度:47%
建筑高度:100米
绿化率:25%
兼容商业比例:20%
2、盛科超高层地块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商务
用地面积:0.97公顷
容积率:13.5(原出让合同容积率2.22)
建筑密度:45%
建筑高度:280米
绿化率:30%
兼容商务比例:35%
规划局网站同时发布了《太原市迎泽区桥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桥东街2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预案》。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征收直管共产住宅房屋,可采取货币补偿与安置住房两种方式,拥有其他其他产权住房的直管公产住宅承租人,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不超过2000元/平米。征收单位产住宅房屋,比照直管公产住宅房屋补偿;征收单位非住宅房屋,有合法手续确定给予补偿的,只对产权人补偿。”
“征收私有住宅房屋,每户可在原建筑面积基础上无偿赠送15平米,不足55平米的,不足部分按照1000元/㎡优惠价补交。赠送15平米后在55到70平米的,不足部分按照2000元/平米优惠价补交。被征收人要求再增加安置面积的,增加部分按照市场价补交;征收直管公产住宅房屋,承租人没有其他产权住房,按照800元/平米的优惠价等面积置换产权,与产权人解除租赁关系,按私有住宅房屋标准安置。”
直管公有住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太原市有的很多老厂矿宿舍区都涉及到棚户区改造拆迁,其中很多房屋是直管公有住房,桥东街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下一步该怎么办,我想你看过文章后应该有所想法,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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