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ttyy1122

[城建综合] 凤凰卫视集团将在湖北打造重大文化旅游项目---“武汉凤凰巢”(南岸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23 10:38:54 |
小时候没吃的,大人给的一块饼干舍不得吃,放兜里,想吃的时候就模模。后来放忘记了,妈妈洗衣说哪来这些渣子?
南岸嘴,小心成了渣子。
发表于 2015-11-23 10:59:22 |
回复 194# yuanwang269


    与我心有戚戚焉。。。。
发表于 2015-11-23 11:02:41 |
回复 194# yuanwang269


    与我心有戚戚焉。。。。
除了中山舰,还有保卫大武汉的纪念碑不建在王家墩机场原址,却建到远在天边的严西湖烈士陵园,想不通。城市里看不到一点文化与历史的东西,只有满眼的房地产了
发表于 2015-11-23 11:07:00 |
回复 175# 行者777777


    各个城市都在搞摩天轮,真的没有特色啊
发表于 2015-11-23 11:08:10 |
中国角高高飘扬,艺术化浪漫化的三面红旗,加上如彩虹般的晴川桥,再把龟山电视塔外观改造成一只冲天燃烧的 ...
火木 发表于 2015-11-21 14:43


想法不错,赞一个。比一味建高楼更有价值。
发表于 2015-11-23 13:00:33 |
回复 189# 火木


    你这是想把武汉建成平壤吧
发表于 2015-11-23 15:08:37 |
威廉兄,以及各位兄弟,艺术性再创作的红旗造型,是不会重蹈历史的旧尘的。
当然,我是不懂设计的,这种创作只能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风卷红旗,红旗飘扬时,有着丰富多变的线条和曲面,其中包含的波浪感和分割光影,足以为后现代主义的再创作,提供充分的想象力和空间。而且它不仅仅是一个实心的钢筋混凝土雕塑,它是一个美丽而实用的建筑,是一个红色中国的与时俱进的象征。
还是请各位别嫌罗嗦,再转丹麦青年设计大师BJARKE LNGELS,曾经在偶然中设计过,提供给上海,但是未能实施的“人民的大楼”,此“人民”建筑,绝对没有一丝“平壤”的痕迹。视频4分钟后就是这个“人民的大楼”。
我没有转发权限,请各位百度“飞速讲解三个建筑故事“的视频。
发表于 2015-11-23 17:04:31 |
回复  yuanwang269


    与我心有戚戚焉。。。。
除了中山舰,还有保卫大武汉的纪念碑不建在王家墩机 ...
佐罗 发表于 2015-11-23 11:02



     确如你所说……
发表于 2015-11-23 19:12:04 |
斯堪地纳维亚的年轻人思想比较先进,创意超群。一个小小的芬兰就创造了诺基亚这样世界级的科技公司,虽然败在苹果手下,但倒下的诺基亚又诞生了150家的科技公司,创造了包括‘愤怒的小鸟’这类最热门手游。上面那个丹麦青年值得推荐,并不是赞成搞啥‘三面红旗’,而是他的创意灵感与众不同。悉尼歌剧院也是一个丹麦的青年才俊约恩·乌松设计的
发表于 2015-11-23 20:15:55 |
南岸嘴地理位置太独特了,以至于历届政府都不敢开发,害怕落下千古骂名。但这么多年荒废在那里,与当前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格格不入,甚至有煞风景,只能说政府不敢担当、不肯作为。至于说如何开发,希望有多种方案,交全市人民公投。
发表于 2015-11-23 20:21:04 |
鉴于附近已经有了龟山电视塔,好好完善其功能就行了,个人以为,无需在南岸嘴建东方明珠塔式的高层观光建筑,但一定要是一个特别显著的武汉地标。
发表于 2015-11-23 20:35:00 |
在谷歌上输入丹麦青年设计大师Bjarke lngels的名字,其搜索结果分别是库哈斯的两倍、扎哈的三倍、盖瑞的四倍。
我只知道扎哈比较牛,没想到(比雅克·英格斯)比她更牛。挖挖应该把他请做南岸嘴的规划。
发表于 2015-11-24 15:52:34 |
回复 138# gc2222


往上游几百米处是江汉一桥
发表于 2015-11-25 00:03:49 |
我还是蛮期待会做成什么样子的、 希望到时候效果图不会让大家失望
发表于 2016-6-11 02:06:22 来自手机 |
个人认为南岸嘴的建设应该从整体角度去规划建设    汉阳的内环应该是文化旅游区定位   归元寺  琴台   龟山北   南岸嘴   分别对应    佛家文化区    近代工业历史展区与 现代文化交流中心   文化长廊及创意长廊   历史文化回顾区  通过历史,现在及未来的的时空关联立体的规划来构建整个武汉地区的历史文化传承及未来的创意探索。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4-28 06:19 , Processed in 0.061022 second(s), 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