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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2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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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备案的通知
——株发改备[2015]160号
作者:行政审批科提供
发表日期:2016-01-05
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备案请示》(株二宫字【201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经市发改委株发改审[2015]156号文件批复,根据市投融资决策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株投融资纪[2015]4号)意见,该项目由市第二文化宫整合原二宫和原无委办地块,按照“自筹资金、自主建设、自主管理、自求平衡”的原则进行建设。经审查,该项目主要以工会资金投资建设,符合《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原株发改审[2015]156号文件废除。具体备案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提质改造(重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三馆”(职工文化创作馆展示馆、职工创新成果展览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四城”(图书城、文化用品商业城、饮食文化城、精品百货商城),“五中心”(职工服务中心、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职工运动健身中心、职工影视娱乐中心、职工会议创意中心)。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940.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987.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2935.45平方米,地下面积为34052.12平方米。建设工期26个月。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亿元。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请项目单位按照市投融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的意见组织开展项目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办理规划、住建、环保、安监、房产等有关手续,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努力化解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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