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15846|回复: 59

[版务管理] 关于我市县改区的各种传言舆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22 14: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声明:
     关于近期县改区的传言越来越多,请广大网友保持理智慎重发言不要再在论坛发一些小道消息和个人猜测!一切以政府公开批文为准,之前论坛的几个相关的帖子已经给予关闭,望广大网友理解和配合,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4: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拥护版主的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4: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4: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拥护版主的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4: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uangyu 于 2014-9-22 14:59 编辑

拥护楼主版主的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4: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esgon 于 2014-9-22 15:05 编辑



参照绕城高速辛辛苦苦画的一河两岸三组团。

里面的绕城为绿色。 石津 石衡 为规划绕城部分。南绕城 新京港澳为在修部分  南绕城南三环段为待改部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5: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拥护楼主版主的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5: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智,确实有些失控了,作为论坛方面的管理制,你的做法保护了石家庄的这次蜕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5: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不过为何就我的帖子被删了?那几个却没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5: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拥护楼主版主的决定,一切以政府公开批文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5: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顶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5: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


严重抗议 sjz三年大变样 任意删帖行为,建议撤销其版主职务!


近来,关于石家庄行政区域划分的话题讨论的很热烈,
这是大家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的自然表现!

众多讨论的内容虽有观点交锋,但本质上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地方。
但是做为版主 sjz三年大变样 无视会员的讨论,不是去合理引导,而是武断删贴,控制言论,搞一言堂!

gaoloumi.cc 是高楼迷论坛?石家庄版是高楼迷论坛的一部分?
高楼迷论坛的定位是民间论坛?是第三方论坛?是供大家娱乐讨论的论坛?

可是石家庄版一直以来,对网友发言进行过度的控制,并常采用删帖、封贴的极端方法。
实际上这一做法 与政府 和 社会 日益开明的舆论风气相比,背道而驰!!!
更为令人担心的是,这种保守的思想和极端做法竟然是年轻人所为???


关于区划讨论一直以来都是热点,在石家庄各大论坛都有关注
好在,结果就要公之于众!
做为 关注城市建设 先锋的高楼迷却如此保守 是帮了 ZF的倒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9-22 15: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不过为何就我的帖子被删了?那几个却没事??
wuyanfl 发表于 2014-9-22 15:11



    关闭和删帖基本没两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5: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以政府公布批文为主
是不言而喻的道理!!!

但是这不是 阻止大家对问题进行讨论的理由?
有那个论坛像石家庄版一样如此保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2 15: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esgon 于 2014-9-22 15:37 编辑

回复 12# 我爱我庄


    你也别讨论了  根本不现实。改完了  比北京7环还大。  讨论点现实的。比如周边几个镇会被代管?

上庄镇 铜冶镇 楼底镇 刹马镇 丘头镇 岗上镇

正定那边水太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5-18 18:34 , Processed in 0.079824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