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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6 2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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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苑小区业主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临沂东方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拟建设“东方新天地”项目二期,二期规划主要是在一期商业楼的基础上建设高层商业楼2栋,南部为29(24+5)层,建筑高度99.75米,北部为43(38+5)层,建筑高度183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要求举行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在2016年5月17日之前到临沂市规划局监督检查科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利害关系人(听证参加人)在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等与本许可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听证会听证业主代表定为5人,若申请听证业主代表超过5人,我局将根据《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的规定,由业主代表推举或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参加听证的代表。
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要求的,根据《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报名地点:临沂市规划局监督检查科(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城乡规划服务大厦705)。
联系电话:0539-8078363
公告期:2016年4月18日-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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