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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蛟矶烟浪

[原创作品] 经营江北 做大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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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7: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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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7: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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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7: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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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7: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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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7: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蛟矶烟浪 于 2013-7-10 08:17 编辑

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成效
       截至目前,集中区引进项目87个,总投资规模522.3亿元。开工建设各类项目45个,总投资规模230亿元。其中,招商引资项目19个,总投资规模168亿元;政府投资项目26个,总投资规模62亿元。201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9亿元。落户基金22只,协议金额50.7亿元。完成企业注册103家,注册资本50.27亿元。

     集中区瞄准大项目重点招商,去年共签约落户实体产业类项目27个,总投资达443.4亿元,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3个,20-50亿元项目2个,10-20亿元项目9个,5-10亿元项目10个。目前在手跟进项目100多个,其中亿元以上产业项目53个、百亿元以上项目2个;首位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33个、现代服务业项目11个;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上市公司等知名企业投资项目18个(占产业项目总数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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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8: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蛟矶烟浪 于 2013-7-10 08:18 编辑

 
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与招商引资相辅相成

     今年,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天然气门站、110KV变电站及电网改造工程、公用码头、大型排涝泵站、占地1200亩的天门山公园、区内水系整治等重大政府性投资工程和江北中小学、幼儿园、垃圾中转站、菜市场、消防站等民生工程陆续开工,争取年内基本竣工交用,从而实现起步区基础设施跨越式进展、园区面貌根本性转变、承载能力大幅度提升,内外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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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8: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蛟矶烟浪 于 2013-7-10 08:26 编辑

2015年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江北集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到了2015年,起步区开发建设基本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申报条件基本具备,集中区经济管理职能基本完善,江北产业新城雏形基本显现。展望未来的江北,这里将矗立着一座座高楼和现代化的工厂,街上满是衣着时尚的人们,所有的人在家门口享受着都市生活,共同创造属于自己的多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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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9: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蛟矶烟浪 于 2013-7-10 09:33 编辑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机构设置
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为副厅级机构,是安徽省政府派出机构。在芜湖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安徽省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及集中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抓好集中区规划、开发和管理工作;组织集中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与示范区有关市县协调工作;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根据上述职责,安徽省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部

  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二)产业发展部(招商部)

  负责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引导与促进、经济运行协调与统计分析、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承担项目投资、科技发展、商贸流通、外资促进等服务与管理工作。

  (三)规划建设部

  负责研究拟定集中区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集中区土地使用和开发的相关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园区设施管理与维护、房地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四)财金部

  负责集中区财政预决算和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承担投资融资、国有资产、财务会计和审计等管理与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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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9: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蛟矶烟浪 于 2013-7-11 11: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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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9: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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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9: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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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9: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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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9: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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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9: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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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09: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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