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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30312/002514794507.shtml
城镇化质量排名前20位的城市依次为: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克拉玛依市、佛山市、中山市、东莞市、厦门市、苏州市、广州市、天津市、南京市、常州市、无锡市、大连市、东营市、舟山市、青岛市、杭州市、乌鲁木齐市。深圳市城镇化质量最高。城镇化质量排名后10位的城市依次为:乌兰察布市、临沧市、怀化市、梧州市、河池市、聊城市、达州市、揭阳市、昭通市、白银市。乌兰察布市城镇化质量排最末位。
对城镇化质量有着重要影响的,有如下主要指标:
人均GDP较高的城市,其城镇化质量指数大都较高。如人均GDP位于全国前三位的鄂尔多斯(8.82,0.01,0.11%)(17.51万元/人)、克拉玛依(12.14万元/人)、东营(11.64万元/人),其城镇化质量指数分列第48、4、16位;而人均GDP处于后三位的定西(5304元/人)、陇南(6457元/人)和固原(6874元/人),则分列第238、224、216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其城镇化质量指数就越高。如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的东莞(35690元/人)、深圳(32381元/人)、上海(31838元/人)等城市,其城镇化质量指数均处于前10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的绥化(9468元/人)、伊春(10317元/人)、陇南(10623元/人)等城市,其城镇化质量指数也均处于200多位。
从市辖区人均一般预算内财政收入来看,城市财政收入能力的增强有利于政府促进产业升级,改善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对提高城镇化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如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人均一般预算内财政收入均较高,而其城镇化质量指数分列前三位;而该指标处于后10位的城市中,有7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指数在200位之后。
非农产业产值比重反映了城镇化进程中产业结构升级情况,是衡量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指标。非农产业的比重提高及其向城镇的集聚,将推动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如深圳、东莞、克拉玛依、上海等的非农产业产值比重较高,其城镇化质量指数均处于全国前10位之内;非农产业产值比重较低的黑河、绥化、临沧等后十位城市,其城镇化质量指数全部处于200位之后。
一般情况下,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越高,表明居民消费结构层次越低,其对城镇化质量具有负向的影响。如恩格尔系数处于前10位的城市中,有5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指数处于240位之后,还有三个城市在180位之后;而恩格尔系数处于后10位的城市,有5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指数在100位之前。
人均财政教育支出越高,一般城镇化质量也越高。人均财政教育支出较高的前10位城市中,有7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指数处于前10位。而人均财政教育支出较低的后10位城市中,有6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指数处在200位之后。
单位GDP的SO2排放量越大,表明城镇化的环境代价越大,城镇化质量越差。统计结果表明,单位GDP的SO2排放量处于前10位的城市,其城镇化质量指数也较低,其中有5个城市在200位之后,另5个城市在100位之后;而单位GDP的SO2排放量处于后10位的城市中,有7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指数在30位之前。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用城乡居民收入比表示(农村为1),是反映城镇化质量的一个负向指标,即城乡居民收入比数值越大,城乡协调程度越低,城镇化质量也就越低。城乡居民收入比数值较大的前10位城市,其城镇化质量指数均在200位之后。而城乡居民收入比数值较小的后10位城市中,有5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指数处于前20位,其中深圳、克拉玛依、中山、东莞位列前10位。
城镇化率高,城镇化质量不一定高
城镇化率虽然是衡量城镇化水平的一个核心指标,但与城镇化质量并不能简单画上等号。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排名前20位的地级以上城市中,深圳市(100%)、克拉玛依市(99.6%)、佛山市(94.1%)、上海市(89.3%)、东莞市(88.5%)、厦门市(88.3%)、中山市(87.8%)、北京市(86.0%)、广州市(83.8%)、天津市(79.5%)、南京市(77.9%)等11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指数也处于前20位,这些城市的城镇化率和城镇化质量比较协调。
而乌海市(城镇化率第4位,城镇化质量第62位)、嘉峪关市(城镇化率第5位,城镇化质量第82位)、太原市(城镇化率第13位,城镇化质量第80位)、鹤岗市(城镇化率第14位,城镇化质量第186位)、伊春市(城镇化率第16位,城镇化质量第243位)、兰州市(城镇化率第20位,城镇化质量第104位)的城镇化质量则严重滞后于城镇化率,其他3个城市(珠海市、包头市、沈阳市)的城镇化质量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
城镇化率前20名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比较
东部城镇化质量明显高于中西部
总体来看,城镇化质量的地区特征主要表现在东部地区的城镇化质量显著高于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这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符,即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往往城镇化质量也较高,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城镇化质量也较低。
东部、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城镇化质量指数的平均值分别为0.5419、0.4860、0.4632、0.4643。从城镇化质量指数排序情况来看,前20位中有17个东部城市(占85%),仅有1个东北城市和2个西部城市;而在后20位中,只有3个东部城市,有8个中部城市(占40%)和9个西部城市(占45%)。
《报告》显示,一线城市北、上、广、深中,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分列前三位,这三个城市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其城市发展质量、城镇化效率和城乡协调程度三个分项指数排序均比较靠前。而广州却因为城乡协调指数相对较低而位列第10。
但在城镇化质量前10名的城市中,广东省的城市就有5个:深圳(第1名)、佛山(第5名)、中山(第6名)、东莞(第7名)、广州(第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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