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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9 14: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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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设立郊 东 南 北四个县级区
1970年的今天,经国务院[1970]53号文件批准,我市将1959年6月25日湖南省人民委员会会民字第335号文件设立的株洲市郊区、中心、清水塘、田心、荷塘铺、董家段6个区改为郊区、东区、南区、北区四个县级区。
郊区辖清水、建宁、荷花、曲尺、荷塘铺五公社,代管市园艺场、市渔场、市农科所、市果木园及鹅颈洲渔场。郊区地处株洲市四周,东临浏阳,南接株洲县,西北与湘潭、长沙县相邻,与市东、南、北区犬牙交错。东区辖荷塘铺和田心(不含公社)。其行政区域东至贺家瑕,南至浙赣铁路,西至京广铁路,北至麻塘坳。南区辖原董家煅区、旧城区(解放街、南湖塘、株董路、原中心区,不含公社)。南区北以贺家路、建设路、公园路为界,与北区贺家土街道办事处毗连;东倚京广铁路,与文化路、东区的茨菇塘街道办事处、月塘街道办事处、郊区建宁乡接壤;南区与郊区曲尺乡、株洲县五里墩乡为邻;西濒湘江,与郊区的园艺场隔江相望。北区辖原清水塘区和公园路以北的贺家土办事处(不含公社)。北区与长沙市、湘潭市毗邻,东倚京广铁路,和东区接壤;南起公园路,同南区相连;西临湘江,与郊区的园艺场隔江相望;北至白马垅火车站,同郊区荷花乡相交。
原郊区,解放前为湘潭县的白关乡及昭阳区一部分(田心地区)。1951年7月,株洲市设郊区,辖龙洲、明照、太平桥、天星桥、石子头、田心、荷花、大京、白关、百井、谭家嘏、南华l2个乡。1952年2月,区乡规模缩小,由原来的12个乡设为32个乡,郊区分为郊区东(20个乡)、郊区北(12个乡)。1953年lO月,将湘潭县农场、农营乡划归株洲市郊北区管辖。1955年3月,撤郊东区、郊北区,成立株洲市郊区办事处。1956年5月,将湘潭县第一区的长石、白马、响石、清水4个乡划归株洲市郊区办事处管辖,郊区将4个乡合并为清水塘乡。1959年1月,设立株洲市郊区人民委员会,又从长沙划进龙头铺人民公社,从醴陵县划进姚家坝、渌口、洲坪3个人民公社。从湘潭划进雷打石、三门、淦田、朱亭4个人民公社。原郊区人民公社改为朱田铺人民公社。l963年,撤销株洲市郊区人民委员会,由中共株洲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株洲市农村水利办公室直管农村工作。1965年划出8个区、27个公社、4个镇另建株洲县。同年6月,成立中共株洲市郊区农村工作委员会,辖曲尺、荷花公社、市园艺场、白关公社朱田铺大队和城市的清水塘、荷塘铺、董家圾、田心、中心(建宁)5个区的蔬菜农场。l970年7月8日,改设郊区、东区、南区、北区四个县级区。1984年4月19日,市将株洲县的龙头铺、云田、蝶屏、明照4个乡和白关乡的五里墩、新庄、关口、百井、罗塘、道田6个村划给郊区管辖。郊区将白关乡的6个村建成五里墩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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