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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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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的联系出发:几位建筑与城市理论家的思想及其启示 在“白云古渡”城市更新方案中,一个重要的认识是:城市空间的价值并不完全取决于建筑本身,也不只是商业收益或历史保护的简单叠加,而是产生于不同空间、活动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联系。这一认识与20世纪以来若干重要建筑师、城市规划学者和社会理论家的思想存在相通之处,但这些理论的研究对象、概念来源和问题意识并不相同,不能简单合并为同一种“开放城市”理论。 一、理查德·桑内特:开放城市与可协商的边缘 理查德·桑内特(Richard Sennett)关于城市开放性的讨论,主要见于《开放城市》(The Open City,2018)以及《建造与居住:城市伦理学》(Building and Dwelling: Ethics for the City,2018)。其中,《开放城市》更直接讨论城市形态、社会差异与开放性之间的关系;《建造与居住》则从“建造的城市”(ville)与“居住的城市”(cité)之间的关系出发,讨论规划、设计与实际生活之间的张力。 桑内特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城市边缘:一类是将不同区域明确分隔的封闭边界(boundary),另一类是允许不同活动和群体发生接触、交换与协商的开放边缘(border)。这里的“开放边缘”并不意味着取消差异,也不等于所有空间都必须完全开放,而是强调边缘应具有一定的渗透性和交往能力。 桑内特还借用了生物学中细胞膜的比喻:细胞膜既维持内部结构,又允许选择性的交换。对应到城市中,好的边缘不应只是阻隔不同区域的墙体或管理线,也应成为不同生活方式相遇的媒介。 他的“开放城市”并不是一种固定的空间形式,而是一种允许不确定性、差异和未来变化存在的城市伦理。桑内特反对通过规划预先规定所有使用方式的封闭系统,认为城市应为陌生人交往、意外相遇和未被完全预设的活动保留空间。 在“白云古渡”设想中,这一思想主要用于重新理解文化宫现代商业区域与前后北岸历史保护区域之间的关系:两者不应只是被一条道路或一道管理边界分隔,而可以通过连续、可穿行、可停留的空间界面形成接触。不过,这只是对桑内特“开放边缘”思想的项目化转译,并不意味着白云古渡可以直接等同于他的开放城市理论。 二、阿尔多·范艾克:中间领域与建筑的双重现象 阿尔多·范艾克(Aldo van Eyck)是荷兰建筑师,也是Team 10的重要成员。他关于“中间领域”(in-between realm)的论述,主要散见于其文章、演讲和项目实践中,尤其与他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对现代主义功能分区的批评有关。需要注意的是,“中间领域”并不是一本单独著作中的完整理论体系,而是范艾克长期建筑思想中的核心概念。 范艾克反对将建筑简单划分为室内与室外、公共与私人、个体与集体等相互排斥的二元关系。在他看来,建筑的任务不是把这些关系彻底分开,而是创造能够调解它们的空间。 他所说的“中间领域”,并非普通意义上的过道或剩余空间,而是具有独立社会意义的过渡场所。入口、门廊、庭院、台阶、门槛和半开放空间,都可能成为人们相遇、停留和建立场所感的媒介。 范艾克的阿姆斯特丹市立孤儿院(Amsterdam Municipal Orphanage)于1955年开始设计,195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通常不宜简单表述为“1960年建成”。该项目通过许多小尺度单元、庭院、穹顶空间和半开放连接空间,试图在个人生活与集体生活之间建立复杂而有层次的关系。 范艾克的思想还与“相对现象”(relativity)和“二重现象”(twin phenomena)有关。他认为,建筑中的许多基本关系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可以同时存在:开放与封闭、中心与边缘、个体与集体、移动与停留可以在同一空间系统中相互依存。 在白云古渡方案中,范艾克的思想主要对应白云渡节点的灰空间、廊桥、庭院、台阶和开放首层。这里的重点不是增加某种建筑风格,而是使过渡空间本身具有公共生活价值。白云渡节点的一层如果只能承担通行功能,就还没有真正实现“中间领域”的意义;它还应允许遮阴、休息、观水、阅读和短暂停留。 三、简·雅各布斯:城市多样性与街道生活 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的代表作《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出版于1961年。她在书中批评了以大规模拆建、严格功能分区和单一用途开发为特征的现代主义城市规划,尤其反对以抽象秩序取代真实街道生活的规划方式。 雅各布斯认为,城市活力来自大量具体而持续的日常活动,而不是来自宏大规划本身。她提出了形成城市多样性的几个基本条件:混合的主要用途、较短的街区、不同年代和不同成本的建筑,以及足够的人口密度。 这些条件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不同用途能够使人们在不同时间来到同一地区;较短的街区能够增加步行路线和偶然相遇;不同年代的建筑能够提供不同水平的租金和经营成本;人口与活动密度则为公共生活和商业服务提供基础。 雅各布斯并不认为商业繁荣只是增加商铺数量的结果。商业需要依托居住、工作、教育、娱乐和公共活动所形成的持续人流。她所说的“多样性”也不是把各种功能机械地放在一起,而是让不同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形成相互支持的关系。 她还特别强调旧建筑的经济作用。较低成本的旧建筑可以容纳新兴企业、小型商户、专业服务和利润率较低的活动。如果一个地区全部被高成本的新建筑替代,虽然空间形象可能更加统一,但经济和社会多样性反而可能下降。 在“白云古渡”设想中,雅各布斯的思想主要帮助思考临溪街区的混合使用、分时共享和渐进式更新。文化设施、商业、公共服务和休闲空间不应只是并置,而应通过步行网络和日常活动形成相互支持的系统。不过,雅各布斯的重点是街道生活和城市多样性,并不等同于列斐伏尔关于资本、空间生产和城市权利的批判理论。 四、亨利·列斐伏尔:空间生产、城市权利与使用价值 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是法国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他的《城市权利》(Le Droit à la ville)出版于1968年,《空间的生产》(La Production de l’espace)出版于1974年。两部著作都讨论城市空间,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城市权利》更关注城市生活、社会参与和城市化过程中的权利问题;《空间的生产》则系统分析空间如何由社会关系、制度、资本和日常实践共同生产。 列斐伏尔反对把空间理解为中立的物理容器。在他看来,空间并不是先验存在、等待人们使用的空白背景,而是在规划、资本运作、制度管理、日常生活和社会冲突中不断形成的社会产物。 他提出的空间分析通常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的层面:空间实践、空间的表征,以及表征性空间。空间实践涉及人们实际如何通行、居住和使用空间;空间的表征主要指规划者、建筑师和制度所构想、绘制和管理的空间;表征性空间则与人们的生活经验、象征意义和情感认同有关。 列斐伏尔还区分城市空间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指空间对于居住、交往、休息、学习、集体活动和日常生活的意义;交换价值则指空间作为土地、房地产和商品所具有的市场价值。 当城市发展越来越服从土地价格、地产收益和资本积累时,城市空间可能被压缩为可计算、可交易的资产。列斐伏尔的“城市权利”因此不仅是进入城市设施的权利,也包括参与城市生活、使用城市空间以及共同塑造城市的权利。 在白云古渡方案中,列斐伏尔的思想主要提醒人们:白云渡节点的公共会客厅、步行通道、水岸平台和文化活动空间,不应只根据租金收益来判断价值。即使某些空间不产生直接收入,只要能够支持交往、休息、学习和地方文化活动,就具有城市使用价值。 不过,列斐伏尔的理论不能简单概括为“公共空间比商业空间更重要”。他的重点是揭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以及空间生产背后的权力关系。因此,在白云古渡项目中,还需要进一步追问:谁能够进入这些空间?谁能够决定其用途?谁从更新中获益?这些问题比单纯增加公共空间面积更接近列斐伏尔的理论关切。 五、阿尔多·罗西:城市人工物、类型与集体记忆 阿尔多·罗西(Aldo Rossi)的代表作《城市建筑学》(L’architettura della città)首次出版于1966年。罗西在书中批评将建筑完全解释为功能容器的观点,强调城市具有超越单一功能的历史结构和形态持续性。 罗西认为,城市是在漫长历史中不断形成的整体。街道、广场、纪念性建筑、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等城市人工物,往往具有超出当前用途的持续性。某些建筑即使失去原有功能,也可能通过形态、记忆和城市认同继续发挥作用。 他提出的“城市人工物”(urban artifacts)概念,强调城市中的建筑和空间并不只是功能设施,也具有历史、形态和集体认知层面的意义。 罗西还重视建筑类型(type)的作用。类型不是对某一座历史建筑外观的机械复制,而是城市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空间组织方式。例如,街道、庭院、广场、桥梁和公共建筑可能作为类型持续存在,并在不同历史时期获得新的形式和用途。 关于“集体记忆”,需要谨慎理解。罗西确实强调城市形态与集体记忆之间的关系,但“集体记忆”并不是他独有或首次提出的概念,也不能将其简单等同于所有地方文化记忆。罗西关注的是城市形态如何承载历史经验,并通过建筑和城市人工物持续影响人们对城市的认识。 在白云古渡设想中,罗西的思想主要帮助避免把历史保护理解为仿古建筑复制。“白云古渡”可以作为一种城市记忆和空间原型,通过水岸、渡口、桥、街巷和节点等要素,在当代城市中重新建立可识别的空间秩序。设计重点不在复制传统建筑外观,而在延续渡口连接两岸、组织流线和承载记忆的城市作用。 参考文献与文件 1. Sennett, Richard. The Open City. 2018. 2. Sennett, Richard. Building and Dwelling: Ethics for the City.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18. 3. van Eyck, Aldo. “The Child, the City and the Artist.” In The Child, the City and the Artist: An Essay on Architecture: The In-Between Realm. Amsterdam: SUN, 1962. 4. Jacobs, Jane.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1. 5. Lefebvre, Henri. Le Droit à la ville. Paris: Anthropos, 1968. 6. Lefebvre, Henri. La Production de l’espace. Paris: Anthropos, 1974. 7. Rossi, Aldo. L’architettura della città. Padova: Marsilio, 1966. 8. UNESCO. Recommendation on the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 Paris: UNESCO,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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