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市辖区的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肥乡区和峰峰矿区。
(二)期限
计划期一年,计划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500.5067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246.870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3.10%;存量建设用地253.636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6.90%。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拟通过出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69.849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4.63%;拟通过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30.657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5.37%。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邯郸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5.975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40%;工矿仓储用地462.705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0.84%;住宅用地301.554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0.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7.938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19%;交通运输用地289.47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9.29%;特殊用地32.859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9%。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以《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城市布局为主要依据,结合邯郸市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安排供地布局。 市储备地406.157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07%,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
邯山区83.368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56%,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
丛台区153.701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24%,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
复兴区154.697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31%,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121.996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13%,以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主;
冀南新区146.020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73%,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
永年区182.193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2.14%,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为主;
肥乡区126.999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46%,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为主;
峰峰矿区125.372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36%,以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为主。
规模汇总 东湖新城: 11宗 土地总规模728,268平 滏阳新城: 5宗 土地总规模221,641平 丛台产业新城: 3宗 土地总规模131,371平 邯山区南部新城: 3宗 土地总规模180,930平 生态新城: 3宗 土地总规模390,353平 峰峰矿区: 13宗 土地总规模457,077平 永年区: 9宗 土地总规模528,400平 肥乡区: 2宗 土地总规模286,666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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