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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9 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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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楚之游侠 于 2021-4-9 16:08 编辑
所以现在的长江新城管理体制就和其他开发区都不一样,在探索不独占建设红利,坚持区域利益共享的道路。
先在起步区实验“区域股份合作制”。起步区规划范围内江岸区的谌家矶片区和黄陂区的武湖片区探索创立区域利益共享机制,旨在解决区域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实现区域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相当于是管委会只是在经济事务上帮助长江新城所在区域发展,成果还是由参与合作的行政区获得。不再有类似那种农民卖“祖地”的状况。
实验顺利的话,就考虑后面在长江新城区域全面铺开,进而扩展到全市。
除此之外,还在东湖高新区探索“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员额管理制度,这是我市的重大改革创新,外地没有经验借鉴。改革后,东湖高新区在总量内,可根据工作需要统筹管理、动态调整内设机构、员额和领导职数。去年还专门就改革经验在全国编办主任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这样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编制,相比起传统行政区工作上的灵活性也更大。
行政区划调整不是万灵丹,而且折腾牵涉面广,就指望靠功能区转行政区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实际上很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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