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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17: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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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个编制调整的事,这里讲一下。
武汉经开区和东湖高新区管理机构规格较高,其中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为省ZF派出机构,委托武汉市管理;武汉开发区管委会为市ZF派出机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均在省里。市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
一是在东湖高新区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员额管理制度,这是我市的重大改革创新,外地没有经验借鉴。改革后,东湖高新区在总量内,可根据工作需要统筹管理、动态调整内设机构、员额和领导职数。东湖高新区改革经验在全国编办主任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二是深化开发区机构改革。指导督促东湖高新区印发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改革要求,改革涉及各类机构52个、人员5000余人。深化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机构改革,重新核定事业编制总量,调整DZ机构处级领导职数,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同时,将东湖高新区、武汉开发区纳入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范围,指导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保障自贸区、长江新城发展,将自贸区武汉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设在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调整为设在市商务局,增强领导力量,激发自贸区发展活力。将长江新城管委会行政编制使用限额由30名调整为50名,适应长江新城建设发展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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