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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4 13: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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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住房发展有关重点工作。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摘选)
高标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十四五”时期,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6755个,涉及居民125万户、房屋建筑面积1.04亿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60亿元,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全部完成改造。
重点改造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国有企事业单位、移交**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加强适老化改造和设施建设,构建以街道办为实施主体的老旧小区改造运行机制,做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改善和提高城中村村民居住环境质量,改善城市容貌和形象。
2021年底前,全省城市建成区尚未改造的459个城中村全部启动改造,“十四五”期末,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城中村改造任务。
认真执行城中村安置房工程项目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安置房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列入年度计划的确保按时开工,开工后3年内完工。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实施,注重品质和品位,严格控制容积率,建设优质工程、放心工程,使新建成的居住区与城市整体风貌相协调。
注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古树名木保护,延续和传承地域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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