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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7: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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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江南三路(桥边河~南栈华庭安置房)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6-18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江南三路(点军大道~南栈华庭安置房)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昌市点军区。项目起于桥边河,止于南栈华庭安置房(桩号K0+320~K0+930),新建道路总长度610米,规划红线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50千米每小时,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交通量达到饱和年限为20年,雨水管渠重现期3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及治安监控、管线综合、绿化等工程。
2、资金来源:市**投资。
3、招标范围:宜昌市江南三路(桥边河~南栈华庭安置房)市政工程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服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办理图审相关手续,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建设期间图纸变更(含图审)、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4、履约期限: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周期30日历天(至设计单位提供的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时间止),勘察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因勘察工作造成的工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相应损失。勘察由设计单位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勘察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
5、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设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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