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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教政法函〔2019〕17号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关于申请核准〈南京大学章程修正案(核准稿)〉的请示》(南字发〔2019〕113号)收悉。
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部备案。
特此批复。
附件:南京大学章程修正案(2019年核准稿)
教育部
2019年12月2日
第二条 章程第三条修改为:“学校设有仙林、鼓楼、浦口和苏州四个校区。仙林校区为学校主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是学校法定注册地址;鼓楼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浦口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苏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1520号。”
不用再怀疑南京大学对苏州校区的重视程度了,也不要再担心是不是金陵学院了。
希望南大苏州校区为苏州培养更多优秀学子,希望类似的真正高校分院多来苏州安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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