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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滨江商务核心区东片
P(2018)180号地块(原青山区7街坊)东至建设八路,南至红钢一街,西至建设七路,北至临江大道,规划净用地面积为6583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体育场馆用地、防护绿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体育50年。
主要限定条件:
建筑高度:在中部限高区两侧各布置一栋标志性商务建筑,建筑高度分别控制为200米和160米(可上下浮动20米);限高区内商业、商务建筑高度不超过20米;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160米以内; 其余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建筑风貌:新建建筑采取简约现代风格,并在高度、体量、色彩、建筑风格等方面与红房子建筑风貌相呼应,一线临江住宅建筑立面公建化处理。
步行廊道:项目用地内设置与青山江滩、以及8街坊南北连通的立体化步行廊道,廊道净宽度控制不低于8米,净空高度不得低于6米,廊道可结合新建建筑统一设置,且应与周边商业建筑相互连通,并形成连续步行通道,具体结合方案审定,建成后需向社会公众开放。7街坊预留与北侧青山江滩、南侧8街坊的空中步行廊道接口,接口净宽度不得低于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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