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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 22: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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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锦江大道人行天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2-28 阅读次数: 609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宜昌市锦江大道人行天桥,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西发改投[2021]120号文、宜西发改投[2022]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定向捐赠(纳入财政往来款管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昌市锦江大道人行天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概况:主桥采用钢箱梁结构,梁高1.3米,跨径组合(11.702+12.14+31+2.2)米,主桥桥墩采用钢管柱式墩。梯道为钢梯道结构,宽3.3米和4.0米,设置4个1.6米宽自动扶梯。新增两个公交站台,站点位于新建人行天桥以北约50米,站台车道宽度按照大型车或混行车道取值为3.5米,减速段长度为15米,加速段长度为20米,站台段长度为35米。
2.3项目建设地点:锦江大道吾悦广场处。
2.4建安工程投资额: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项目建筑安装程费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批复中的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建安工程费。
2.5招标范围:宜昌市锦江大道人行天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梯、景观工程等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2.6履约期限:总工期15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 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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