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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0 14: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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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溪城中旧村更新改造项目村集体物业面积认定审查结果的公示
前山街道办于2019年10月收到珠海市香洲南溪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南溪股份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南溪村集体物业面积认定的函》、《关于申请解决南溪村周边国有用地上集体物业的历史问题的函》、《关于申请南溪村云顶澜山旁物业大楼、幼儿园、保安室集体物业补充面积认定的函》等材料,申请对和丰精细化工厂A等43381.1㎡永久建筑(含云顶澜山旁物业大楼、幼儿园、保安室在内的建筑面积共计6806.49㎡的三栋永久建筑物)进行面积认定。
根据《香洲区城中旧村更新改造村集体物业面积认定工作指引》(珠香住更〔2018〕176号)的相关规定,经过一系列权属审查、公告、产权登记核查等程序,前山街道办对和丰精细化工厂A等43381.1㎡永久建筑(含云顶澜山旁物业大楼、幼儿园、保安室三栋永久建筑物)进行面积认定,并在相应村集体物业汇总登记表上加具认定意见并盖章。
前山街道办现对以上南溪股份公司村集体物业面积认定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相关权益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前山街道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16日(共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鞍莲路1号前山街道办事处503办公室;联系人:齐先生;联系电话:0756-8613503)。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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