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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江口商务中心180米高楼规划出炉!海曙区后孙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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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1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1093536800 于 2018-4-13 20:28 编辑

2018年4月13日,海曙区后孙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出炉。五江口地块商务中心控制高度120-180米!容积率3.6!具体如下:调整姚江西路以南HS03-03-11、HS03-03-12地块用地性质,由原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与二类居住混合用地(B1/B2/B3/ R2),并以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主。调整HS03-03-17地块用地性质,由原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2)调整为HS03-03-17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和HS03-03-27地块幼儿园(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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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3 19: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093536800 于 2018-4-13 19:56 编辑

一、调整背景
  为加快推进海曙区五江口项目建设,促进宁波市高端电商产业全面发展,提升姚江南岸及五江口区域的城市景观,经论证研究,拟对《宁波市后孙地段(HS03)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根据海曙区2017年控规调整计划有关要求,需对原控规中的HS03-03-01、HS03-03-07、HS03-03-09、HS03-03-11、HS03-03-12、HS03-03-13、HS03-03-17、HS03-02-16、HS03-02-17、HS03-02-21、HS03-02-22和HS03-02-23共12个地块以及HS03-02-17地块北侧支路作相应调整。调整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19.01公顷(含支路用地0.46公顷)。
  三、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
  (1)调整五江口以北HS03-03-01地块用地性质,由原商业与文化娱乐混合用地(C2/C3)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B2/B3)调整五江口南侧HS03-03-07地块用地性质,由原商业与文化娱乐混合用地(C2/C3)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与二类居住混合用地(B1/B2/B3/R2),并以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主;调整HS03-03-09地块用地性质,由原商业用地(C2)调整为二类居住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R2/B1/B2/B3),并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
  (2)调整姚江西路以南HS03-03-11、HS03-03-12地块用地性质,由原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与二类居住混合用地(B1/B2/B3/ R2),并以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主。调整HS03-03-17地块用地性质,由原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2)调整为HS03-03-17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和HS03-03-27地块幼儿园(R22)。
  (3)合并新星路以南HS03-02-16、HS03-02-17、HS03-02-21、HS03-02-22地块和中间规划支路,调整其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A5)、二类居住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R2/B1),并配建菜场一处,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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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3 20: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控规文本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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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3 20: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4、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1)教育设施配套
  经调整,后孙地段居住量增加,居住人口随之增长。根据现行控规对配套设施的测算方法(按户均110㎡,2.6人/每户计),本地段约增加人口1589人。在教育设施配套方面,需增加幼儿园2班(新增学龄前儿童约67人),需增加小学3班(新增学龄儿童约108人),初中1.3班(学龄青少年约54人)。
  幼儿园配套在本地段内配套解决,小学和初中依托后孙学校。
  (2)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经调整,后孙地段内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幼儿园、菜场/净菜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调整至相应位置,如图所示。规划配建9班幼儿园一所;配建菜场/净菜超市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500平方米;配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用地面积约0.47公顷。
  5、其他
  (1)HS03-03-07和HS03-03-09两个地块宜进行整体开发,统筹安排地块之间的交通组织和公共空间联系,建议做好两个地块地下空间一体化利用工作。
  (2)HS03-03-11、HS03-03-12、HS03-03-13和HS03-03-17四个地块宜进行整体开发。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对街巷空间和公共界面进行整体创新设计,道路红线宽度、线型等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允许对其位置作适度调整。
  (3)HS03-02-16和HS03-02-17地块经合并后统筹安排不同功能用地的交通组织,并预留东西向公共通道。同时地块内应满足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配建要求。
  (4)城市设计控制图则
  为落实城市设计管控要求,本次调整增加城市设计控制图则内容,具体管控要求包括:①围绕五江口核心滨水区布置文化、展示、休闲、娱乐等功能,打造标志性公共空间。②HS03-03-01地块设置标志性建筑,建筑高度120—180米。③打造沿机场路和沿姚江的城市建筑景观带,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④打造沿姚江、五江河等亲水休闲带和景观平台,滨河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0米。⑤注重街巷空间设计引导,重点打造姚江西路滨江绿化景观和公共空间,控制沿街第一次建筑高度和空间界面;步行街巷空间应注重建筑功能向公共空间过渡和外延,打造组团式连续界面和多元化的空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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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3 20: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块地很早就有造高楼的意向了,虽然原来写进控规的只有几十米。可见这次控规调整,这块地估计也有开发商有意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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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21:29: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180米高度还可以,但是每每看到这种高度的高楼规划总感觉为什么不一口气上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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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21: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波崛起 发表于 2018-4-13 21:29
虽说180米高度还可以,但是每每看到这种高度的高楼规划总感觉为什么不一口气上200+

那一块上200突出了,一步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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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21: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具体的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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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21:4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功夫 发表于 2018-4-13 21:40
那一块上200突出了,一步步来

倒也不是针对这个,只是对180高度的楼的一些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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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3 21: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功夫 发表于 2018-4-13 21:42
看具体的楼出来


那个我概念图看到过,其实200米也不是很突兀。其实只有180米我还不是很甘心的。。。但总比写入控规的高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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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21: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波崛起 发表于 2018-4-13 21:48
倒也不是针对这个,只是对180高度的楼的一些感慨

习惯了,规划局放不开,魄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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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21:57: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希望东部,三江口再多一点200+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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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22: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linkd123 发表于 2018-4-13 21:57
只希望东部,三江口再多一点200+就可以了。

还是希望波波多点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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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22:15: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效果图,规划布置的还算理想,希望望江片区核心区域还能出现更高的地标,和北岸的姚江新城280地标做个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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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22:2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波规划局上我已经写信了,强烈要求多规划200+的! 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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