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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2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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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头菜 于 2023-6-22 15:50 编辑
地块其他要求:
1.土地受让人须按照湛自然资(规管)〔2022〕239号规划条件配建两所12班制幼儿园,每所用地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4900平方米。该两所幼儿园须与项目首期工程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无偿移交麻章区**管理,具体要求以土地受让人与麻章区**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2.土地受让人须按照《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麻章区西城快线以南、向阳路以东五条市政道路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市政)〔2022〕195号)配建五条用地面积约65895.08平方米的市政道路。
其中向阳路(西城快线至厚礼南路段):北起西城快线,南至厚礼南路段,道路长度约451米,宽约40米(不含展宽段);
纵十一路(西城快线至厚礼南路段):北起西城快线,南至厚礼南路段,道路长度约448米,宽30米;
规划纵十二路(西城快线至规划横十一路段):北起西城快线,南至规划横十一路段,道路长度约220米,宽20米;
规划横十一路(向阳路至育明路段):西起向阳路,东至育明路段,道路长度约973米,宽20米;
厚礼南路(向阳路至纵十一路段):西起向阳路,东至纵十一路段,道路长度约345米,宽30米。
配建的五条市政道路在交地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其中向阳路(西城快线至厚礼南路段)、纵十一路(西城快线至厚礼南路段)、厚礼南路(向阳路至纵十一路段)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划纵十二路(西城快线至规划横十一路段)、规划横十一路(向阳路至育明路段)建成后无偿移交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要求以土地受让人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3.土地受让人须按照湛自然资(规管)〔2022〕239 号规划条件配建13363.61平方米公园绿地,该公园绿地在交地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要求以土地受让人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4.土地受让人须在出让地块内投资建设一座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中心。
5.土地受让人须按照《湛江市加快推进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履行交房即交证的主体责任。
6.在宗地东侧规划的学校用地,由市西城片区指挥部统筹建设36班小学,具体由市西城片区开发主体实施建设,达到与出让宗地首期工程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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