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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5 1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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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华夏幸福基业整体开发鹤岭产业新城,杜绝投机行为,减少投资成本,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鹤岭产业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内实行“十不准”。规划区域东至鹤岭镇与响水乡行政边界,西至京港澳复线长湘高速,南至沪昆高速,北至湘潭与长沙的行政边界(见附件)。 1、不准招商引进企业和改扩建项目。未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不得开展任何招商引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整理等建设项目前期洽谈、协议签订等工作,不得对现有企业、项目进行改扩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雨湖国土分局、鹤岭镇、姜畲镇) 2、不准流转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禁止非法交易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土地,暂停对土地流转进行见证、备案,已进行的土地流转一律停止续租。未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不得进行土地资产处置交易。禁止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再建立畜牧、水产、蔬菜等农业生产基地,在耕地内不得进行苗木栽种、水产养殖、繁育基地和大棚种植,不再对上述各类活动进行审批;对已审批的,严格厘定审批范围、规模和时效,逐步予以退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林局、雨湖国土分局、区畜牧局、鹤岭镇、姜畲镇) 3、不准随意进行工商登记。暂停设立各类经济实体、社会机构的工商登记。(责任单位:雨湖工商分局、鹤岭镇、姜畲镇) 4、不准随意审批私房。加强私房审批和批后监管,未制定村庄规划的区域,禁止审批居民私房;符合审批条件的,严格控制规模,原则上只允许拆房建房,不允许改扩建和新建。(责任单位:雨湖国土分局、雨湖规划分局、城管执法局、鹤岭镇、姜畲镇、雨湖工业集中区) 5、不准随意迁入居民户籍。严格控制区域内户籍人口迁入,禁止非农户籍回乡挂靠、外嫁女回迁。(责任单位:雨湖公安分局、鹤岭镇、姜畲镇) 6、不准出现计划外生育。严格管控出生人口,严控非婚生育、计划外多孩。(责任单位:区卫计局、鹤岭镇、姜畲镇) 7、不准随意改变婚姻状况。严格审核,严把婚姻登记关口,禁止办理明显有违常理的婚姻状况变更登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鹤岭镇、姜畲镇) 8、不准随意签署、审批矿产权。不再签署采矿权、探矿权新增、扩界、延期等意见。(责任单位:雨湖国土分局、鹤岭镇、姜畲镇) 9、不准进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利用居民房屋、闲置房屋等非正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小作坊、小冶炼等形式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改变构建筑物原规划用途,开展任何盈利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科经信局、雨湖国土分局、雨湖规划分局、雨湖工商分局、鹤岭镇、姜畲镇) 10、不准开展任何影响区域投资、规划、建设的活动。 针对以上“十不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镇、村两级承担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承担监管责任。针对近三年各单位审批的上述情形,严格审查程序性和合法性。一旦发现违反上述情形的,将严格追究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将其列入失职、渎职案件进行办理。执行情况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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