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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规划]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公告(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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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01: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气质先生FeiYang 于 2016-12-7 22:00 编辑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公告

                                                                 来源: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 建设项目简介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西起谷水西站,东至文化街站,依次沿中州西路、武汉路、西苑路、延安路、中州中路、中州东路敷设,串联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及洛龙区。全长22.35km,均为地下线,设18座车站(含3座换乘站),杨冢车辆段和瀍东停车场,主变电站2座,控制中心1座;从西至东为谷水西、秦岭路、景华路、长安路、青岛路、牡丹广场、七里河、王城大道、解放路、东周王城广场、定鼎路、金业路、青年宫广场、爽明街、启明南路、塔西村、史家湾和文化街车站;平均站间距1.30km。采用B型车,6辆编组,运营时间5:00~23:00,最高运行速度80km/h;正线及配线采用长轨枕式整体道床,弹性分开式扣件;车站均为地下两层,长220m,宽19.3m,明挖施工;隧道埋深6.0~30.1m,单洞单线结构,内径5400mm圆型隧道,盾构施工;配套实施供电、环控、给排水工程等。

1号线沿线有隋唐洛阳城遗址等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有居住区、学校及医院等;区间隧道盾构下穿涧河、瀍河、中州渠、焦柳铁路和二广高速等;杨冢出入线上跨涧河和陇海铁路桥。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078.24亩(71.88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园林地、草地及建设用地等;临时占地面积688亩(45.87hm2),主要为建设用地等;工程挖方504.9826万m3,填方128.7352万m3,综合利用后弃土量376.2474万m3;全线拆迁总面积123446㎡。

项目总投资1785182.26万元;施工期2017年6月~2021年12月。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 工程污染源分析

2.1.1 噪声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挖掘、装载、运输等机械设备作业噪声,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建筑物拆除、已有道路破碎作业等施工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由以下构成:①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塔噪声;②车辆段与停车场设备噪声、检修作业噪声及进出线段噪声;③出入线地面段列车运行噪声。

2.1.2 振动源

施工期主要来自重型机械运转,重型运输车辆行驶,打桩、钻孔、锤击,大型挖土机和空压机的运行,回填夯实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振动。

运营期主要为地铁列车在轨道运行时,轮轨间相互作用产生撞击振动、滑动和滚动振动,经轨枕、道床传递至隧道衬砌,再传递至地面,引起地面建筑振动。

2.1.3 电磁辐射

主要是主变电站因高电压或大电流而形成感应,会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

2.1.4 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污水来自各车站生活污水、场段车辆检修及洗刷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2.1.5 大气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征地拆迁、土方开挖、堆放、运输产生的扬尘,水泥、砂子等建筑材料在风力作用下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是短期的,通过洒水、覆盖等措施可防治扬尘污染;列车采用电力牵引,不排放大气污染物,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来自场段食堂油烟、燃气锅炉废气;地下车站排风亭及出入口排放带有异味的气体;本工程建成,将替代部分地面公共交通数量,相应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量,对改善洛阳市城市中心地带环境空气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1.6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地下车站、区间隧道修筑产生的弃渣;场段地表清除腐殖土;道路砼结构破除垃圾、施工场地布置、车站出入口及风亭土地占用引起房屋拆迁建筑垃圾;桥梁钻渣,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等;运营期主要为车站乘客和职工生活垃圾;车辆段和停车场垃圾主要来自机械加工和维修作业固体废物、少量废旧蓄电池,职工生活垃圾,车辆清扫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2.1.7 城市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将占用部分耕地等,造成生物量损失;施工需要对施工场地进行拦挡围护,将占用部分地面道路,从而使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容易引起交通阻塞;施工期对隋唐洛阳城遗址、周王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可能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2.2 声环境影响评价

(1)现状评价

本工程车站风亭评价范围内共分布有噪声敏感点47处;地上线评价范围内有3处噪声敏感点;车辆段评价范围内有2处噪声敏感点,停车场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考虑重复敏感点重复因素全线共计51处敏感点。

根据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工程沿线声环境现状较好。车站风亭(冷却塔)49个敏感点除中兴家园18-10、中兴家园18-13、河科大北校区软件学院教学楼、工商局家属院昼间噪声超标外,最大超标值为3.1dBA,其余敏感点昼夜间均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标准;地上线敏感点史湾村昼间超标4.7 dBA,夜间满足1类功能区标准,王沟村10组昼夜间满足1类功能区标准;车辆段、停车场敏感点和厂界噪声均满足1类功能区声环境标准。敏感点噪声超标原因为交通噪声引起。

(2)预测评价

地上段:史湾村4a类区初、近、远昼间超标达标,夜间超标分别为2.2、3.8、4.8dBA;1类区初、近、远昼间超标分别为7.1、7.8、8.4dBA,夜间超标分别为7.5、9、10dBA。王湾村4a类区初、近、远昼间超标达标,夜间超标分别为0.8、2.4、3.3dBA;1类区初、近、远昼间超标分别为4、5.2、6dBA,夜间超标分别为7、8.4、9.4dBA。

车站风亭、冷却塔:本工程建成后,预测值昼间为49.1~72.5dBA,夜间为43.9~56.4dBA,昼间超标范围为1.3~3.9 dBA,除去学校教学楼夜间不上课,夜间超标范围为0.5~6.5dBA。风亭昼间引起噪声增量较小,昼间增量为0~4.7dBA,夜间引起增量较大,最大增量在16.7dBA。

车辆段、停车场:车辆段厂界外的敏感点杨冢村和王沟村昼夜间噪声满足1类噪声标准,厂界处噪声超标,昼间东厂界超标0.8dBA、北厂界超标3.7dBA,夜间超标较为严重,最大超标值为13.7dBA,主要与车辆段所在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有关;停车场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1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3 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1)现状评价

工程评价范围内有振动敏感目标176处,其中住宅(含商住)157处,学校11处,医院8处。主要分布于城市既有道路两侧,工程建设前主要环境振动源来自城市道路交通。

根据监测,各敏感点昼间的振动监测值为50.2~65.8dB,夜间监测值为49.2~59.2dB,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现状未出现超标情况。

(2)预测评价

环境振动: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列车运行振动值VLz10在56.7~79.0dB之间,对照沿线各敏感点所在区域的振动标准值,昼间共有13处敏感点超标,超标量为0.4~4.0dB;夜间23处敏感点超标,超标量为0.9~7.5dB;VLz10预测值在59.7~82.0dB之间,对照沿线各敏感点所在区域的振动标准值,昼间共有22处敏感点超标,超标量为0.9~7.0dB;夜间51处敏感点超标,超标量为0.5~10.0dB。

二次结构噪声:本工程沿线涉及二次结构噪声敏感点25处;根据预测,全线25个敏感点中二次结构噪声的预测值为35.8~50.8dB(A)。对照沿线各敏感点所在区域的室内结构噪声限值,昼间共有14个敏感点超标,超标量为0.6~7.1dB,夜间共有22个敏感点超标,超标量为0.2~10.1dB(A)。

2.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现状评价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1#金水河断面石油类超标,超标倍数为0.20~0.60;3#涧河断面CODCr、石油类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1.43~1.58、0.635~0.65;4#中州渠断面CODCr超标,超标倍数为1.53~1.54;2#涧河丽春桥常规断面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和溶解氧均出现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765、0.175、2.51、1.80和0.538;其余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标准;5#瀍河潞泽会馆常规监测断面CODCr、BOD5、氨氮、CODMn和溶解氧均出现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383、0.983、4.135、1.17和0.50,其余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标准。

(2)影响分析

工程采用盾构法下穿涧河、瀍河、中州渠和王祥河,未在河渠附近设置车站等永久工程,工程运营期不会对以上河流产生影响;工程运营后,污水排放主要为杨冢车辆段生产生活废水、瀍东停车场生产生活污水以及沿线车站生活污水,排放量分别为195m3/d、62m3/d、446.10m3/d;沿线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完善,工程产生的污水均可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向水体排放。杨冢车辆段和瀍东停车场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气浮、过滤和消毒处理后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标准值,作为中水回用于道路浇洒和绿化,设计污水处理工艺合理;雨季中水不能回用于道路浇洒和绿化,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气浮工艺处理后按100%排放最不利情况,预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后其污水排放总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现状评价

根据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各监测点位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2)预测分析

正常工况下,各生产环节按照设计参数运行,地下水可能的污染来源为排污管线、罐体、污水池等跑冒漏滴。本项目排污管线、罐体、污水池等地下水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条件,防渗系统完好,正常工况下污水不会渗漏进入地下造成污染。因此本次评价不再进行正常工况情景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非正常工况下,预测时段内污染晕未到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因此本项目不会对评价范围内水源地造成影响。而且项目场地包气带地层颗粒较细,有一定地下水防污能力,在发生污水泄漏事故后,由于包气带地层渗透性较差,污水将耗费一定时间到达现状地下水位含水层,在忽略包气带地层的降解、吸附作用下,短时间内泄漏场地区域地下水受事故影响,地下水环境会出现恶化;实际污水在包气带地层中向下迁移,包气带地层的土壤颗粒将与污水发生吸附、离子交换、截留以及生物化学等多种作用,使污染物浓度降低,污染物到达含水层的浓度将进一步减小,污染物到达含水层中贡献浓度减小,影响范围将进一步缩小。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在设定的检漏周期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防渗进行修复截断污染源,并设置有效的地下水监控措施,能使此状况下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小,项目对周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可接受。

2.6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现状评价

工程所经地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根据洛阳市2015年4个常规监测点位监测资料,SO2、NO2、CO、PM2.5及PM10日均浓度有不同程度超标现象,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预测分析

工程建成后,可使沿线汽车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很大程度的削减,营运近期,方案一(轨道交通客运量均由公交车承担),CO、HC和NOx在营运近期的削减量分别为389.44t/a、48.56t/a和50.19t/a;方案二(轨道交通客运量由公交车承担80%,由出租车承担20%),CO、HC和NOx在营运近期的削减量分别为1503.23t/a、157.44t/a和143.37t/a,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车辆段和停车场职工食堂及炉灶油烟排放少量油烟,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内燃机车使用频率不高,故轨道机车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锅炉燃烧天然气后产生废气经烟囱排放,SO2、NOX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类比可知地铁车站风亭排放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甚微;考虑到本工程部分车站排风亭离周围敏感点较近,在夏季可能对敏感点有轻微的异味影响。

2.7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1)现状评价

对2个主变电站的选址处进行工频电磁场现状监测,工频电磁场均满足HJ/T24-199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中工频电场4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而且有较大的环境容量。

(2)预测分析

由于沿线电视收看敏感点有线电视入网率100%,列车运行后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基本不会影响沿线居民收看电视。

本次评价选择上海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伸“灵石路主变电站” 为类比监测对象。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测本工程牡丹广场和金业路主变电站运营后产生的工频电磁场满足HJ/T24-199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推荐的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2.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沿线车站旅客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车辆段及停车场生活、生产垃圾等。根据预测,生活垃圾排放量共计383t/a。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由环卫系统运往洛阳市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公害处理;场段金属切屑、边角料等生垃圾回收利用;动车更换的废蓄电池由厂家回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品储存间交由有资质机构处理。因此,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量较小,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

2.9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共计征用土地1766.24亩(117.75hm2),其中永久占地1078.24亩(71.88hm2),临时用地688亩(45.87hm2)。项目充分利用了城市空间和地域,占用土地资源相对较少,对城市土地资源影响轻微。因此工程建设能够节省城市土地,并引导新的土地利用方式,不仅缓解城区用地紧张状况,同时还开拓了地下空间,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本工程以地下线形式通过城市主要区域,最大程度减少了对沿线各功能缀块的分隔,不会因此增加城市景观的破碎性。

本工程占地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工程占地将产生生物量损失为528.41t,其生物量损失主要为野生灌草木、林木等,对城市绿地影响较小,通过采取场段绿化、对小胸径林木提前移栽形式,尽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避开农作物收割季节等措施,可将工程破坏植被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为18958.59t,恢复期水土流失总量为635.23t,扣除水土流失背景值5335.89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4257.92t,采取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后,可有效抑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2.10 文物影响评价

项目沿线涉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王湾遗址、东周王城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苏式建筑群(二号街坊)、西工兵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河南府城隍庙、洛阳博物馆旧址。项目沿线文物分布见表2-1。

表2-1 项目沿线文物分布一览表

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分类 保护

级别 敷设

方式 文物与规划线埋深位置关系 文物与规划线位水平位置关系

1 洛阳涧西苏式建筑群 近现代历史建筑 国家级 地下线 保护范围内设计景华路站1座车站,距最近保护建筑2-10#距离为3m。区间隧道顶埋深12.6m~22.3m,区间内不涉及地下文物。 线位沿武汉路由北向南下穿二号街坊建设控制地带,下穿范围AK5+752-AK6+164,距离共约412m。

2 西工兵营 近现代历史建筑 国家级 地下线 解放路站位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之外。距建设控制地带最近距离1m,距离西厢房西北角最近距离为18m。区间隧道顶埋深9.9~15.1m,区间内不涉及地下文物。 线路位于保护范围和建设地带之外,距离保护范围边界最近距离为32m,距离建设控制地带边界最近距离为10m。

3 洛阳东周王城遗址 遗址 国家级 地下线 线路区间内涉及西城墙、王城公园、东周王城广场、东城墙。其中东城墙、西城墙底深约1.5m,王城公园及王陵区内墓葬及车马坑最大底深为14.2m,区间隧道顶埋深9.0~25.1m。区间内共设置王城大道、解放路、东周王城广场3座车站,其中王城大道站下压王城公园保护范围东南角边界;东周王城广场站位于东城墙保护范围正下方;解放路站不在保护范围内。 线位沿中州中路西南-东北方向下穿建设控制地带,下穿范围AK11+177-AK14+540,距离共约3363m。沿线分别下穿东周王城西城墙(AK11+259-AK11+299,长度40m)、东周王城广场(AK14+116-AK14+255,长度139m)和东城墙(AK14+393-AK14+430,长度37m)3个保护区。距王城公园保护范围边界(AK11+766-AK12+426)约1m。

4 隋唐洛阳城

遗址 遗址 国家级 地下线 线路自西向东依次下穿皇城区、宫城西隔城区、宫城核心区、宫城东隔城区、东城区和洛北里坊遗址区,遗址底深范围1.8m~8.0m。区间隧道顶埋深8.5~19.8m。

区间内共设置定鼎路、金业路、青年宫广场、爽民街、启明南路5座车站。其中定鼎路、金业路、位于洛宫城一般保护区内,青年宫广场站位于皇城一般保护区内,爽民街站、启明南路位于洛北里坊遗址区一般保护范围内,宫城遗址区重点保护区内不设计车站。 地下线,线位沿中州中路西南-东北方向下穿建设控制地带,下穿范围AK14+647-AK21+080,距离共约6433m。

线路下穿皇城遗址区一般保护区(AK14+685-AK15+083,长度398m),洛宫城一般保护区(AK15+083- AK15+608,AK16+225-AK16+983,长度1283m),宫城遗址区重点保护区(AK15+608- AK16+225,长度614m),AK21+010,长度6325m),洛北里坊遗址区一般保护区(AK16+983-AK21+080,长度4097m)。共下穿6395m。

5 河南府城隍庙 古建筑 省级 地下线 金业路站位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之外。距建设控制地带最近距离181m,距离威灵殿西北角最近距离为191m。区间隧道顶埋深16.6m,区间内不涉及地下文物。 左线沿中州东路自西向东下穿北半部建设控制地带,下穿范围AK17+011-AK17+070,长度共约59m,下穿北半部文物保护区范围AK17+021-AK17+040,下穿长度19m。

右线沿南、北半部中央间隔穿过,不涉及控制地带和保护区。

6 洛阳博物馆旧址 近现代历史建筑 省级 地下线 王城大道站位于建设控制地带内西南角,距离保护区范围边界最近距离为13m,距主展馆东南角最近距离为56m。 左线沿中州中路自西向东与建设控制地带伴行,伴行范围AK12+476-AK12+690,距离共约214m,最近水平距离为1m;线路在文物保护范围之外,距范围边界最近距离1m。


2.10.1 预测评价

(1)施工期

线路施工采用盾构法,根据1954年洛阳市中州路(西工段)发掘报告以及《中州东路东延长线(祖庭街-汉魏故城遗址)新建工程文物钻探报告》,中州路段(七里河至汉魏故城遗址)典型文化层深度为0.1~5m,区间隧道顶埋深范围为8.5m~25.1m,隧道位于文化层以下。

车站施工如果采用明挖法,根据文探资料,东周王城广场站位于东周王城东城墙遗址正下方,施工时会对遗址产生破坏。

(2)运营期

地上建筑受地铁振动影响程度与距轨道直线距离、建筑物结构、高度有关。根据预测结果,二号街坊、洛阳博物馆主展馆受地铁振动影响较小,水平振动速度满足《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 50452-2008)相应标准。此外,考虑洛阳博物馆主展馆距离换乘站(解放路站)距离较近,为降低远期2号线叠加振动影响,评价建议该区间采取高等减振措施。河南府城隍庙、西工兵营为砖木结构,且距离线路较近,水平振动速度0.506~1.858mm/s,不满足GB/T 50452-2008相应标准,最大超标量为1.653mm/s。建议采取特殊减振措施。地下文物受地铁影响程度与土层分布、动力学特性及距离轨道直线距离有关,根据有限元仿真分析结论,地铁隧道顶部距文物层避让最大水平和竖向距离分别为20.0m和8.1m。轨道采取特殊减振措施后,最大避让距离分别为10.0m和3.1m。根据文探资料,已探明的遗址、墓穴、车马坑均位于避让范围以外。

2.10.2 措施

A.施工期

⑴工程文物保护应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批复的《关于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选线规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14]140号)中相关要求。

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工程建设前文物考古部门对工程沿线进行详细的文物勘探调查工作。特别是对于车站、通风口等地面建筑拟建区域应加强考古探勘,摸清工程沿线地下文化遗存情况,进行必要的考古发掘,并提取文物和考古资料。若遇到重要发现,及时调整设计方案。

⑶在建设前期先进行考古勘探、发掘工作。勘探、发现、清理同时进行,如遇重大发现,应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进一步保护方案设计和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工程建设之前,建设单位还应委托考古部门,对1号线通过周王城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以内的区域进行考古评估,安排考古计划。对于已经进行过考古挖掘的遗址,建议线位应避开仍存在的遗址本体正下方。

⑷工程隧道通过或临近文物段采用盾构施工方式时,施工中加强地面沉降、变形、振动等监控测量,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支护方案,确保文物安全。为保证地铁施工不触及文物层,应尽量加大地铁埋置深度,保证线路在文化层下穿过。考虑到区间从隋唐洛阳城宫城遗址中心区、洛阳东周王城遗址王陵区穿过,本着确保文物万无一失的原则,施工时需注意其埋深及选用合理施工方案。

⑸在盾构通过文物段时,优化盾构参数,调整盾构姿态,控制盾构出渣量及土仓压力,及时进行盾尾注浆及跟踪注浆等,确保施工期间文物的安全。

⑹文物段施工前,制定详尽的动态监测方案和应急反应预案,切实做到信息化施工,施工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危及文物安全,及时启动应急反应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安全。

⑺由于隋唐洛阳城遗址尚未完成全面考古,站位建议既应考虑到已经考古的遗址,也应参考历史地图,照顾到周边可能存在的潜在文物遗址,因此将线位及站点与文物遗址保护规划图、考古发现图及历史地图共同叠加之后,有效避让重要的文物遗址及潜在文物,结合站点施工技术特点和工程参数选址。

⑻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设置文物保护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施工。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必须对所有的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和文物保护教育培训。

B.运营期

本工程在运营期内对隋唐洛阳城遗址、洛阳东周王城遗址、洛阳涧西苏式建筑群、河南府城隍庙、西工兵营会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议对这几处文物保护单位区段采取轨道减振措施,以减少地铁运营期间对文物的影响。工程在经过隋唐洛阳城遗址、洛阳东周王城遗址、洛阳涧西苏式建筑群、河南府城隍庙采取特殊减振(如钢弹簧浮置板道床),经过洛阳博物馆旧址采取高等减振(如浮轨减振扣件)。本次评价建议采取文物减振措施共10处,减振措施路段共2676单延米,合计投资2025万元。

2.1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方案: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线路主要沿中州西路、武汉路、西苑路、延安路、中州中路、中州东路敷设,道路宽度较宽,有交通疏解条件,且基坑开挖范围市政管线可以临时改移,根据可研设计文件,沿线除景华路车站跨路口施工时,需要尽快恢复路面交通,采用盖挖法外,其余车站暂时全部采用明挖法施工;除牡丹广场站基坑宽度较大采用钻孔灌注桩+锚索的支护型式外,其余全部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的支护型式;本项目区间隧道优先采用盾构法施工;因隧道线间距不够,不具备盾构施工条件,在U型槽起点~谷水西站右线明挖395.7m,左线明挖399.2m,文化街站~终点右线明挖146m,左线明挖158m。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噪声、振动、水、大气、生态景观、固体废物及其他社会影响等方面,只要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环境管理的法规,并将本次评价所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环境污染能够有效控制。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1 声环境影响措施

结合本工程实际,建议在杨冢车辆出入线CAK1+723~CAK1+951段和CAK1+240~CAK1+480段设置3m高吸声声屏障,共计468m长,1404平方米,投资估算224.64万元。秦岭路站1号风亭、景华路站2号风亭、长安路站1号风亭、青岛路站2号风亭、定鼎路站1号风亭、金业路站1号风亭、青年宫广场站1号风亭的风亭、冷却塔风道消音器由2m加长到3m。杨冢车辆段采取加高围墙和绿化的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另外,建议规划部门参照噪声防护距离,合理规划轨道交通沿线的城市用地,禁止在风亭和冷却塔噪声控制距离内新建、扩建新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避免出现新的噪声敏感点。建议车辆段周边规划为商业用地,在临近试车线、岔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存储库等区域不宜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

3.2 振动环境影响措施

本次评价建议采取轨道减振措施共51处,减振措施路段共7809单延米,中等措施2309m,高等措施2450m,特殊措施3050m,合计投资3270万元。同时,考虑到二次结构噪声对居民影响,评价建议对二次结构噪声评价范围内的26处敏感点设置监测点位,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其沉降、变形和振动影响进行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城市规划部门根据预测的轨道中心线距各类区域敏感点的控制距离,严格控制线路两侧用地,合理规划地铁沿线的建设,不宜在地铁影响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振动敏感建筑。

3.3 地表水环境影响措施

全线18座地下车站厕所、盥洗间等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排水设备,经收集提升至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杨冢车辆段和瀍东停车场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气浮、过滤和消毒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于道路浇洒和绿化,水质均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标准值;车辆段、停车场内生活污水为重力流排到建筑外,收集后统一接入场段内污水管网系统,粪便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须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4 地下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拟建杨冢车辆基地东南、瀍东停车场东侧各设立1口监测井,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层位为浅层地下水。根据该地区环境水文地质特征及结合监测规范要求,地下水跟踪监测井逢每月监测一次。地下水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应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有关规定。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的信息公开计划,定期公开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公布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值。

企业应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思想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健全管理机制,对于可能发生泄漏的污染源进行认真排查、登记,建立健全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3.5 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本工程风亭口位置设置基本合理,但是惠丰·清韵阁和左安街13号院1号楼仍有轻微影响。建议对秦岭路站1号风亭和青年宫广场站1号风亭排风亭风口进行调整,使排风亭风口距离这两个环境敏感建筑距离调整到15m之外。风亭异味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具体如下:

①风亭建筑设计时应遵循“进风口朝向敏感点一侧、背向道路,排风口背向敏感点、朝向道路一侧”的原理进行布置;考虑到风对异味影响的输送作用,风亭位置宜位于敏感点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②在设计和施工中严格落实排风亭风口距离敏感建筑15m控制距离要求。

③加强风亭绿化,风亭通风道内壁采用抗菌涂料处理,消除风亭异味影响。

④距离敏感点在25m以内的风亭排风口处安装除味剂设施。

⑤施工完成后,对区间隧道及站台进行彻底清扫,减少积尘量。

3.6 电磁环境影响措施

根据预测分析,虽然主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但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环保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心变电站产生的电、磁场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反对距居民区过近修建变电站,这类问题的投诉已经成为社会热点。从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出发,减轻人们对电磁影响担忧,减少因担心电磁辐射导致的环境投诉问题发生;建议对主变电站周边的用地进行合理规划,使主变电站尽量远离居民区。

3.7 文物影响减缓措施

3.8 施工期环境影响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噪声、振动、水、大气、生态景观、固体废物及其他社会影响等方面,采取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场界应修建高2m以上的围墙或围挡,做好施工申请和公告工作;对距线路水平距离在10m内(包括穿越)的振动敏感建筑物采取注浆等加固措施,并在建筑物基础处设位移监测点,观察沉降、倾斜变形,设置专人观测敏感建筑物外观并做好原始记录,直至地下施工作业脱离影响区,且地表滞后变形逐渐稳定;区间隧道盾构施工下穿涧河等河渠提前制定下穿河流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确定合理的过河段盾构施工参数,选择非汛期11471039)月~次年4月进行涧河桥施工,每个车站临时施工场地设置1座容积5m3的沉淀池及车辆冲洗设备,将施工排放的泥浆水及车辆冲洗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沉渣作为一般固废妥善处置;施工中严格执行《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7号),工地必须落实“六个100%”,施工期土方及散装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运输车应持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并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车辆不能装得过满,应按规定加盖苫布、遮盖或其它实施密闭化措施保证物料、垃圾、渣土等沿途不抛洒遗露;工程地下线路开挖产生的土方在优先用于工程填方外,其余弃土的去向由洛阳市城管局确定,堆弃后的场地平整、恢复由洛阳市城管局统一处理;临时施工场地使用结束后,应对场地及时进行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以恢复原有地貌;在施工前应对沿线所涉及的道路和各种地上及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并提前协同有关部门确定拆迁、改移方案;对于上跨陇海铁路桥、盾构下穿焦枝铁路桥及二广高速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均应征求郑州铁路局、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或权属部门审批同意,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令)和《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2004年11月26日)相关规定;盾构下穿人防工程、焦柳铁路和二广高速立交桥前应征求产权单位意见,确定沉降变形标准,严格控制和调整盾构机的各参数;开工前,应与洛阳市城市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积极协商,研究交通疏解方案,做好交通组织计划,通过相关媒体,及时通报道路交通情况,使车辆绕行通过,防止交通堵塞;合理制定拆迁安置方案等措施。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符合《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洛阳市交通专项综合规划(2011-2020)》、《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与洛阳市其它各规划协调,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0)》,也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一、鼓励类 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6城市及市域轨道交通新线建设”的产业政策。可研方案在线路走向、速度目标、列车编组等重要设计参数上与建设规划基本一致,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

1号线贯穿洛北东西发展主轴,覆盖东西主轴客流走廊,使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五区紧密联系在一起,衔接高校、工业园区与商业中心,加强了中心区与外围城区联系,能够优化洛阳市交通结构,有效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使城市区域交通可达性提高;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进而提升洛阳市城市地位;1号线有利于落实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改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其建设具有必要性。

综上所述,工程在施工和运营期将产生一定噪声、振动、扬尘、水和固体废物污染,对各环境要素有一定程度负面影响,轨道交通将替代大量机动车交通,缓减地面道路交通拥挤程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对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具有明显的环境正效益;根据已有的考古资料,本次采用有限元仿真方法研究了项目对东周王城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影响及防护措施,项目对以上文物均有不同程度影响,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减振降噪等环保措施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考虑到本次评价基于已有的文物考古资料,为避免对新发现未定级的重要不可移动文物或重要文物遗存的影响,环评建议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充分开展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若在考古工作中有重要发现,项目方案需调整避让或采取其它有效防护措施,最大程度降低1号线对洛阳市文物影响。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特别是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1)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于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15日(10个工作日内),反馈公众意见,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意见反馈。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6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56号洛阳银行23楼轨道办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379-65951218

传真:0379-65950778

电子信箱:gdbghk@163.com

(2)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9-64818154

传真:0379-64819222

电子信箱:chenguangxiu1222@163.com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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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3: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继续加快,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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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7: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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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7: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紧时间赶紧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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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7: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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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7: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紧时间赶紧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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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2: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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