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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关区大砂坪G1007号宗地、G1334号宗地、G1316号宗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11-4 来源:兰州市城乡规划局
G1007号、G1334号、G1316号宗地位于城关区佛慈大街以东、B423#规划路以北,甘肃省易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这三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总用地面积约124.7亩。 由于G1007宗地延期交地和拆迁滞后等原因,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定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由此引起用地指标的变化,通过整体地块的综合指标来平衡。 根据2013年5月26日市委会议备忘录中“允许容积率和G1007号宗地统一规划平衡调配使用”的精神,我局就该地块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向市国土局征求了意见,并于2016年9月7日组织规划、建筑专家和相关部门对G1007号宗地、G1334号宗地、G1316号宗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方案进行了专家论证。会议认为三个地块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是合理的,调整后的规划指标基本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会后,易大公司根据会议精神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依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G1007号宗地、G1334号宗地、G1316号宗地(暨易大天地商住小区)调整前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内规划指标调整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调整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日期: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14日 公示内容:调整前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后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我局正式审批总平面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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