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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9 2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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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楚之游侠 于 2020-7-9 20:25 编辑
为了尽量避免传统开发区体制的利益分配问题,现在是在长江新城起步区,让黄陂和江岸两区探索区域“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度。
现在这种利益分配机制探索的初步成果,已经通过《市人民ZF关支持长江新城建设发展的意见》公布,后续会根据长江新城(区)的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区意见进一步做出调整。
规划建设长江新城,是Sheng Wei、省人民ZF和我市重大战略部署,是湖北武汉积蓄发展后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亮点。为推进长江新城科学管理和高质量发展,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全球未来城市样板,经研究,现就支持长江新城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项目审批机制
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统筹长江新城起步区建设项目有关立项、审批、监管和市场主体登记等事项,并明确一个分管领导和一个相关处室承担或者协调办理有关事项。长江新城起步区所涉行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市直相关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具体负责起步区项目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江岸、黄陂区人民ZF)
二、明确土地储备方式
长江新城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长江新城起步区内供地工作。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作为长江新城起步区全部储备项目的储备主体和供地主体,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依法依规支持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作为项目承接主体,组织实施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责任单位:长江新城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强规划建设管理
长江新城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长江新城起步区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工作。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起步区外的区域,所涉行政区确需启动建设的,由相关区人民**依据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等要求,提出年度建设计划安排,报经长江新城管委会同意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长江新城管委会,江岸区、黄陂区、新洲区人民ZF)
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长江新城起步区新增税收形成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市区两级所得部分,市级财政通过年终结算,将相应财力拨付至长江新城管委会专项资金账户封闭管理。长江新城起步区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储备的土地出让收益(扣除市财政计提8%部分)由市级财政和长江新城管委会按5∶5的比例分享,其中由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作为承接主体储备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部归长江新城管委会专项资金账户。长江新城起步区新增税收和土地出让收益用于起步区相应片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武汉地铁集团在长江新城起步区内的打包平衡用地土地出让收益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支持长江新城起步区采取ZF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或者通过ZF债券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长江新城管委会按起步区财政分享体制,从专项资金账户中安排资金归还,市级财政给予相应的PPP额度和债券额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长江新城管委会)
五、强化社会管理职责
长江新城所涉行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的查违控违、国土规划、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等具体监管工作;长江新城管委会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督办检查等工作。(责任单位:江岸区、黄陂区、新洲区人民ZF,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委,长江新城管委会)
六、加快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
支持将长江新城建设纳入省市“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规划建设长江科学城、长江金融城、科教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新基地和国际医学创新区,布局国家级产业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创平台、产业孵化器、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军民融合项目。支持长江新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完善产业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长江新城管委会)
长江新城管委会负责统筹长江新城起步区招商引资工作,所涉行政区要严格按照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对确定的招商项目报长江新城管委会备案。长江新城管委会应当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定期对所涉行政区招商引资执行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产业目录情况进行督查。(责任单位:江岸区、黄陂区、新洲区人民ZF,长江新城管委会,市商务局)
七、依法做好统计工作
长江新城起步区各项经济指标由长江新城管委会与所涉行政区共享。市统计局负责按年度统计长江新城规划区域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并会同长江新城管委会发布。市直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市统计局和长江新城管委会报送相关统计数据。(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承担统计指标任务的市直相关部门,江岸区、黄陂区、新洲区人民ZF,长江新城管委会)
八、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支持
长江新城管委会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和干部人事有关政策规定,参照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做法,创新选人用人制度和薪酬激励机制。支持长江新城管委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集聚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高素质技能人才在长江新城创新创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市财政局,长江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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