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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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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我市文物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14年8月27日在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计划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此项议题,8月6日、7日,教科文卫委员会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听取市文物局相关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实地视察了正在筹备开馆工作的太原市博物馆,以及2013年规划的府城历史文化街区(民居)和文物修缮(复)保护工程中已开工修复的文殊寺、普光寺、圆通寺、南肖墙关帝庙、浙江会馆、西校尉营关帝庙、奶奶庙、亨升久、基督教堂、日式住宅等10个文物保护单位。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总体情况
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我市作为具有悠久文明史和2500多年建城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底蕴丰厚,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做了一定工作,目前全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223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5处县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3处,共计534处,有可移动馆藏文物20万件。
一是有效实施文物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加强文物保护法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了四部文物保护地方法规,以一部综合立法、三部单项立法走在了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获得国家文物局的通报表彰。全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文物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政府文物保护责任逐步落实,文物保护机构建设和执法能力得到加强,有效遏制了城市建设中对文物的破坏,依法打击了文物犯罪活动。近年来,查处了200多起文物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了晋绥铁路银行旧址、王公馆改变用途、出租转让等16起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规范了文物流通市场,对太原铜厂等古玩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了南宫古玩市场河北雄县农民非法复制119件文物的典型案件。设置打击文物犯罪举报箱,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保障了文物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文物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充分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旅游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广泛宣传;编印了10万册法律法规汇编进行免费发放;制作了《太原五千年》、《龙城八叙》历史文化专题片,在全国21家城市电视台播映,在太原日报开设文保档案,连续刊载重要文物的资料信息;先后在广州、深圳、重庆等地举办了文物旅游推介会、书画展,扩大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一景一品”发展战略,依托资源优势,深挖文化内涵,组织双塔牡丹节、晋祠菊花节、崛围红叶节、龙山丁香节、文化太山系列活动等大型文化惠民活动,充分展示“唐风晋韵·锦绣龙城·清凉太原”的城市新形象,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增长。
三是完成并开展了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2009年,我市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保护办法,确定五大历史文化街区(南华门、东三道巷、明太原县城、矿机宿舍、太重苏联专家楼)、五大历史风貌区(文庙—文瀛湖、督军府—钟楼街、城西水系、迎泽大街和小东门街)和13类58项232处历史建筑。2011年正式迈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行列。2013年有20处省保单位升格为国保单位,至此国保单位增加到33处,公布数量创我市历次申报之最,国保总量排名从全省第9位跃升为第6位,增强了文化名城的历史厚重感和历史穿透力。同时,2013年我市全面启动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这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之后又一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
四是有力地实施了府城历史文化街区(民居)和文物修缮(复)保护工程。该项工程包括26处保护项目,涉及拆迁户数1130户,拆迁总建筑面积50593平方米,文物修缮(复)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元。这些文物单位大部分属于明清时期建筑,分散于我市老城区,年久失修,居民私搭乱建使文物损毁严重,为完成好此项任务,市房产管理局成立了保护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太原市历史文化街区(民居)和文物修缮(复)保护工作方案》,在短时间内做了大量拆迁与安置工作,已安置居民396户,拆迁建筑面积约11900平方米。同时,积极协调供电、供水部门在较短时间内将水、电接入施工现场,2013年7月开始,普光寺、文殊寺、古圆通寺等10个项目陆续开始施工,工程进展基本顺利。
五是开展了重点工程和文物景区建设。晋阳古城大遗址是太原建城2500年的历史鉴证和有力支撑,2009年获得了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2013年以来,发现了宫墙、宫殿、城墙排水口、民居等重要遗迹,并全面启动了资料整理和出土遗物的修复工作;晋祠景区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了南湖片区改造、展示中心、游客中心等景区建设项目,启动了东园、潜园、晋文公祠的建设工程,实施了赵梅生美术馆的建设,力争在今年10月份开馆试运行;太山龙泉寺综合整治工程已全面启动,总投资8408万元,环评、可研、立项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和监理招标;晋源区乡村农耕文化保护工程包括明太原县城城墙修缮保护工程和县城复兴工程,总投资6.58亿元。两年来,完成了明太原县城文物资料的收集整理,修缮完成了关帝庙、道台府、棋杆院等7处地标性建筑,并启动了明太原县城城墙修缮保护工程,还有17处修复项目正在积极实施。
六是太原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正在进行。太原博物馆总建筑面积64400平方米,总投资8.4亿元,目前,市住建委负责的基础建设工作基本完工,市文物局启动了陈列布展工作,实施了设计方案的编制、修订和全部陈列展品的文物核定,完成了镇馆之宝赵卿墓车马坑的搬迁复原,完成了陈列布展、文物库区、文物保护修复专业设备配置等专业建设项目方案编制与资金概算审核,完成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正在进行展品征调、借调、整理、修复,计划年内实现部分开放试运行。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文物保护工作缺乏总体规划。我市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201个,然而重点文物和大遗址保护工程呈现单打独斗局面,一些重要的文化遗产被分割成单体遗址,进行分散地建设保护,难以做到系统性、完整性和历史发展脉络的连贯性,导致文物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未能形成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统筹协调和完整的保护体系。
二是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有待加强。全市201处市级以上文保单位中,有73处设立了管理机构,只占总数的36.3%,其余只设有文保员,使许多文物古迹长期以来难以得到专业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同时,全市文物系统在职人员430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97人,副高以上职称42人,高技术职称和专业人员偏少,且年龄偏大,急需的人才由于编制限制进不来,造成专业断层、青黄不接的局面。
三是府城工程保护修缮工作面临困难。2013年规划的26处府城工程项目对于发掘厚重的历史,更好地有效抢救太原历史文物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和称赞。现已开工的10个项目年代久远,留存的土地资料不完备,项目四至范围不明确,土地、规划、招投标等手续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难以完善。同时,拆迁进度也影响了施工的正常开展,如普光寺、牺盟会、南肖墙关帝庙等项目由于被相邻单位占用、居民不搬迁、紧邻煤气管道和换热站、寺庙基址与道路叠压、项目周边规划未明确等原因,影响到后续工程的进展。规划中尚未开展的16个项目的实施任务将会更加艰巨。
四是市博物馆开馆前布展工作压力大,人员严重不足。按照2014年年内实现局部开馆试运行的计划,陈列布展等专业项目经费未能得到保障,人员严重短缺,直接制约着布展工作的进行。市博物馆正式批复的人员编制有35个,目前只有15人在开展工作,工作量大,工作压力更大,空编20人至今未能及时招聘到位,参照国内同类型博物馆的情况,根据文物研究、科技保护、展示宣传、观众服务、设备动力体系运行和安全保卫等功能需要,至少需300至400名工作人员才能保证开馆后的正常运行,增加编制任重道远。
五是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未纳入部门预算。尽管近年来我市的文物保护经费不断增加,但由于文物尤其是古代建筑存量较大,历史欠账较多,经费投入与保护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许多文保单位没有日常的维护经费,无法开展保养、修补等相关工作。每年的修缮工作靠申请专项经费解决,没有列入部门预算。另一方面,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的机制尚不健全,通过单位、法人捐赠或赞助来引进社会资金较少,还没有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和文物保护体制。
三、今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需要,是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选择,也是建设一流省会城市,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的内在要求。依法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管理好宝贵的文化遗产,既是法律责任,也是政治责任、历史责任。为此,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加强领导,切实依法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及省、市地方性法规。加大力度,有效开展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工作。集中力量,完成好目前规划建设中的重点工程和文物景区建设工作。加大文物法律法规和文物古迹的宣传力度、落实好齐抓共管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真正使我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有序发展轨道。
(二)要深入研究,积极组织制定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根据文物类型、内涵、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建立文物保护的“板块”和区域框架,力争真实、完整地延续文物的全部历史信息和文化价值,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科学的思路和方向。
(三)要充分挖掘文物资源,认真研究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要遵循在保护和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对文物合理利用的原则,依法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以保护为主,发挥文物的永续作用,加大对文物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力度,大力发掘历史文化内涵,发挥文物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要探索有效办法,解决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土地产权和拆迁安置等工作。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土地产权历史遗留难题多,情况复杂,难以按目前城市建设对土地产权的要求进行审批,应当根据文物修缮(复)项目的特殊性,从文物保护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文物保护单位土地、产权审批流程,解决文物保护中存在的土地产权问题,使各项保护展示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各有关部门应相互协作,依法清理腾退被机关、学校、宗教等单位长期占用,甚至被居民租用的文物单位,共同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五)要加大力度,着力做好市博物馆的开馆试运行工作。既要给省城人民展示具有2500年建城史的文明古都的厚重历史,又要体现一流省会城市的精神风貌,首先要着力解决好陈列布展的专业项目经费问题,尽快解决好人员不足编制短缺问题。同时要提高陈列布展水平,运用有效的展示手段,突出地方历史、办出地方特色,使其真正成为开展宣传教育、传承历史文脉、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的重要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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