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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6 16: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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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长江广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6-25 阅读次数: 438 】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株洲市长江广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长江广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一期)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20]193号文,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星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长江广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地下,东临滨江南路,西临长江广场,南临市住建局,北临滨江广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81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119平方米(其中:新建人防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0229平方米,为全埋式甲五级专业队人防工程,地下机电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81平方米,地面建筑面积209平方米),基坑支护约720米,道路恢复长度约800米,景观绿化面积约5240平方米,以及配套照明、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等。项目规划停车位343个(其中地上54个、地下289个)。项目总投资为9303.59万元,其中:工程费7815.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42.32万元,预备费845.78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设计施工同步进行)。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设计任务书(附件3)的要求,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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