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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9 0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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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c228 于 2014-12-9 01:06 编辑
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做下普法宣传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2013年9月9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该司法解释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公安部门集中公布的典型网络谣言案件,主要涉及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诽谤罪和非法经营罪4个罪名。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浏览5000次以上还是不难做到的,适当的时候可以让一些不负责任的人付出一些代价。净化网络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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