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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5 16: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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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lec 于 2017-11-25 17:01 编辑
不同城市间的房价差,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显示出效果来。比如早期在一线城市或部分二线城市低价买到了1套房子,后来房子价格大涨,如果他继续在这个城市生活,就无法体现出房价大幅上涨给他带来的实惠,因为他又不能卖,卖了只能买更贵的房子。但如果他来长沙定居发展,卖掉一线的房子100万,到长沙买个条件相当的房子只需花60万,这40万的差额就是给他带来的实惠。
反之,如果卖掉长沙的房子,到武汉合肥去买房子,可能自己要倒贴不少钱,我身边就碰到过不少这种例子,多付出了几十万,对长沙的房价咬牙切齿。
不过上述在两地置换的人群的比例没有那么高吧。
手里有多套房子的,无条件希望涨价。
土地价格上涨带来税收财政收入增加,但这个财政增加是建立在搜刮后来买房人的负担的基础上的,很光荣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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