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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3 14: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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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阎各庄”?是“闫各庄”!
乐亭县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闫各庄镇地名名称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通过第二次地名普查发现闫各庄镇名称在实际应用中存在“闫各庄”“阎各庄”两种用字情况,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乐亭县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冀民〔1989〕行批6号)、《唐山市民政局关于乐亭县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市民复字〔1989〕19号),“闫各庄”为规范用字名称。为规范地名用字,经县府研究,决定对“闫各庄”地名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闫各庄镇府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要按照规范的名称更新印章、单位牌匾,规范所辖各单位、村委会标准地名的使用。
2.各级各单位要在对外宣传、形象标识、公文、信息材料等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闫各庄”标准名称办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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