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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0 20: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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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如下:
1.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加强对在用设备使用状况的跟踪和评价,本规划期内暂不制订新增配置规划。
2.质子治疗肿瘤系统。全国总体规划配置控制在10台内,全部为新增配置。按区域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和医疗机构诊疗水平等实际情况,到2019年底前,在华北、华东、中南、东北、西南、西北6个区域各配置1台;到2020年底在人口密集,医疗辐射能力强,集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经济区的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再各规划配置1台。
3.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加强对在用设备使用状况的跟踪和评价。到2020年底,全国暂规划配置33台,按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配置,其中新增28台。
4.高端放射治疗设备。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216台,其中新增188台。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如下:
1.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含PET)。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710台内,其中新增377台。
2.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197台内,其中新增154台。
3.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排及以上CT)。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8,119台内,其中新增3,535台。
4.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1.5T及以上MR)。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9846台内,其中新增4451台。
5.直线加速器(含X刀)。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在3,162台内,其中新增1,208台。
6.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254台内,其中新增146台。
《通知》强调,不分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均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ZY与地方分工负责,相互衔接。 引导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等因素按阶梯、逐级有序对应,合理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设备。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支持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等卫生健康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资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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