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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0 11: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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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北京冬奥!唐山市:在建或尚未投产的厂子,22年3月13日之前不得开工生产或试运行
近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唐山市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为切实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冬奥 会)期间唐山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北京 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区域联防联控方案》和《河 北省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安排和部署,结合唐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良好的空气质量全力保障冬奥会成功举办。
二、 工作原则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把空气质量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当、奋发作为,坚决当好首都生态“护 城河”。坚持以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为核心,将有效应对区域性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制定针对性强化管控措施。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减排。以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加快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解决一批大气污染治理的突出难题,从根本上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严格依法防控。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细化各项保障措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严防各种形式的“一刀切”。
四是提前周密部署,降低社会经济影响。加强会商研判和协同联动,提前部署,做好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应急减排;结合空气质量保障要求,指导企业提前优化调整生产计划,尽可能减轻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三、目标要求
(一) 保障时段
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是赛前攻坚期, 时间为自方案发布之日至2022年1月27日;二是赛时管控期, 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一2月20日、2月27日一3月13日。
(二) 保障区域
全市全域纳入保障区域范围。
(三) 保障目标
1、空气质量目标。除沙尘天气影响外,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开闭幕式当日,PM2.5小时浓度不超过75微克/立方米;赛事 期间,PM2.5日均浓度不超过75微克/立方米。
2、污染物减排目标。相比2021年同期,赛时管控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不低于50%、 40%、45%、42%。
如遇不利气象条件,启动应急响应的区域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在赛时管控期减排基础上再减少20%以上。
四、主要攻坚与管控措施
(一)赛前攻坚措施
1、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1 )深化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严格落实《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对标首钢迁钢全面推进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底 前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提升清洁运输水平,推动20 家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及公示。短流程电炉炼钢和含烧结、球团、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以及独立烧结、球团等企业全 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 经中钢协按程序公示后,纳入动态清单管理。
严格落实《唐山市电力行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强化电力行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全面超净排放改造, 2021年底前在产燃煤发电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部达到深度治理标准。铁路运输比例达到95%以上,铁路运输比例达不到要求或不具备铁路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2021年底前可采用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
严格落实《唐山市焦化行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和《唐 山市水泥行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加强焦化、水泥行业有组织超低排放监督管理,对物料储存、输送和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排查,建立清单,实施深度治虱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深入开展工业窑炉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唐山市独立轧钢、独立石灰窑、砖瓦窑、铸造、 耐火材料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9月底前,独立轧钢、独立 石灰窑、砖瓦窑、铸造、耐火材料企业达不到B级水平的,一律停产提标改造。
严格落实市大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治理工作的通 知》,重点排查使用重力沉降、旋风除尘、多管除尘、水膜除尘、 水膜(洗)脱硫、简易碱法脱硫、湿法脱硝、脱硫除尘一体化、 脱硫脱硝一体化等简易低效末端治理工艺的锅炉,污染治理设施 缺失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锅炉,低 氮燃烧效果不佳的燃气锅炉(重点检查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 系统、分级燃烧系统、燃料及风量调配系统等影响低氮燃烧效果 的关键部件),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料 等其他物料的以及未配套高效除尘和脱硝设施的燃生物质锅炉 (重点检查除尘和脱硝工艺),以及偷排偷放、监測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含茶炉大 灶、经营性小煤炉),发现一台,取缔一台。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3 )强化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
严格落实《唐山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加强涉VOCs企业监管。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完 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重点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储罐、有机液体 装载、敞开液面、油气回收、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旁路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督促企业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 行率和去除率。(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治理,整治后仍未达标的,以及国家或 省级监督帮扶组交办地方整改的企业,未按时完成整改的,赛时管控期实施生产调控。(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 全面整治传统产业集群
对所有传统涉气产业集群企业进行排查,开展达标排放专项 整治,重点检查分散或集中于村庄、乡镇、县区或跨行政区的集群。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集群企业升级改造及周边区域环境整治,未完成改造或整治的,赛时管控期整个集群实施生产调控。(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3、 全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深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集中资源加大民用及农用散煤 替代力度。2021年9月底前,完成20.93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见附件1),平原地区散煤全部清零,且要以区(县)或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难以进行散煤替代的,要使用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的洁净煤产品,加强煤质管控。2021年10月底前, 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
燃料禁燃区并公布,禁燃区内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
要提前做好气源、电源、洁净煤供应和储备工作,确保赛时管控期清洁取暖设施稳定运行。(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双代办”、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4、 限时完成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
在保证供热供电的前提下,2021年采暖季前基本完成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自备燃煤电厂等燃煤设施关停整合,实施热能替代或天然 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2021年底前,加快推进铸造(10吨/ 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用电炉,未完成改造的赛时管控期实施生产调控。(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5、 按时按量完成产能产量双压减任务
严格执行《关于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1)887号)要求,2021年全市粗钢产量同比 压减1237万吨,有关县(市)区要将压减量细化分解到企业并逐一进行核查,有压减任务的企业2022年3月13日前产量不得增加。推进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关停退出, 加快实施进度,未完成关停退出的企业,赛时管控期实施生产调 邑继续实施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针对钢铁企业不同工艺 装备水平、环保水平,研究制定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方案。违规建设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在建或尚未投产的钢铁、焦化、 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企业,在2022年3月13日前不得开工 生产或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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