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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平方公里是其中一个条件,新规比原来要严很多。
目前收集来信息看起来是这样:
原来那种修郊区线卖地基本已经判了死刑,对800米内可达性覆盖通勤人口及岗位密度,要求要更严格更细致。对未来运营期的成本核算也就是盈利性更加严格。
重点差不多三点:1 以通勤,覆盖以有人口为主,修一条空荡荡的地铁去卖地不可能了。先有人口再有地铁,不能先有地铁再有人口。
2 不能借钱或者以未来收入建地铁,必须是账上能掏出来的钱。
3 建成不算本事,要养得起,现有亏本的也要以TOD或者PPP模式降低负债,实现盈利,建成之后年年亏那不行,不能增加地方负债。
现在情况是绝大部分城市地铁都是亏损的,可以想象各大城市地铁线路都会被拿起大刀砍,看各位LD怎么从螺蛳壳里做道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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