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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辆整车项目和中法生态城项目本身是两个不同类别的合作,而且时代背景也不同。
你要知道,当年二汽的30万辆整车合资,这是工业项目,立项动机本身是出口导向,不是为了国内市场消费。1987年8月12日姚依林主持召开GWY北戴河会议,LP、张劲夫副总理,计委、经委、机械委和中汽总公司等部委的负责人到会,讨论这个项目的发展模式时,有两个选择即“技术引进,自主建厂,进口替代,远期出口”和“联合开发,合资办厂,出口导向,进口替代”。GWY拍板以出口导向模式作为第一选择。姚依林原话是“二汽的方案是好的,我赞成首先从第二种模式开始,瞄准出口为主,一汽是挡住进口。二汽的路是艰难一点,按艰苦的路努力,实在不行再说。”他还说:“我看二汽这个事情可以定下来。就是上海、一汽、二汽三个点,其他不再搞。”这个会议之后1988年1月,GJ计委就下文批准了项目建议书。
有了项目建议书,当时就要挑合作伙伴,法方当时不但有竞争对手,而且不是我们的第一选择。欧洲的、美国的、日本的这三大地区主要的汽车厂家几乎都谈了。最早是日本富士重工,得知中国在酝酿发展轿车,他们田岛敏弘社长直接写信给姚依林,说受日元快速升值的影响,中日两家企业联合美国或欧洲一个厂家,在中国生产小型轿车,两个外资企业各自承担三分之一出口,中方企业负责内销三分之一的建议。而且富士重工多次提出要和我们二汽合作。当时那个年代,通过合作生产出口赚得外汇对我们很有吸引力,这就是为什么北戴河会议选择“联合开发,合资办厂,出口导向,进口替代”模式的原因。
所以我们的第一选择其实就是富士重工。甚至把目标车型运过来,和我们的实验员一起东南西北地试跑,看路况、检验车子适应性。做了不少实验,甚至让我们的技术人员进入他们的技术中心考察和参与工作,表现得非常积极,看得出他们很有诚意。给我们的感觉是,它虽然在轿车行业不是大企业,但是技术上是很不错的,很有特点。富士重工做紧凑型车为主,油耗也很低,他提供合作的车型我们比较满意。那为什么没合作成呢?因为通用汽车的干涉。通用汽车是富士重工的大股东,他说要用通用的车型,但通用没有我们要的小车型,他们石油危机之后才开始开发小车,水平没有富士重工高,非要富士重工把合作机会让给他们,我们也不同意,这个事就被搅黄了。
我们的第二选择是法资吗?也不是,还是日本。二汽当时直接派人去日本接触丰田,想和丰田谈。但是丰田错误估计形势,认为以中国当时的情况,还没到发展轿车的阶段,不适合投资。我们直接就找第三选择日产去谈。日产不是没有意愿,问题在于他们的主要资源已经投向欧洲,没有余力投资。这个时候只能放弃和日本厂商合作的打算了。
接下来,才是欧洲、美国的汽车厂家介入,比如欧洲的欧宝、美国的福特,意大利的菲亚特、法国的雪铁龙,等等,只是说我们对提供的车型和他们给出的条件不满意。由于我们在谈判中是优势地位,雪铁龙为了拿下这个合作项目,开始接连提升合作条件。
一是它给我们的是“未来车型”。只有它一家给我们的是还在研发中、没有生产的车型。为这个事东风专门派人去法国,那个全新的流线型造型,风阻系数小,外部尺寸紧凑,内部空间较大,自重轻,油耗低,让人眼前一亮。而且雪铁龙同意基本车型投产后联合开发系列化车型,(唯一的争议点在于两厢型车,这个当时国内吵翻天。)我们是1988年到雪铁龙公司去看的,这个车型准备1991年投放市场。按照当时商量的计划,如果二汽能够在1991年底1992年初投产,这样大体上就与它在欧洲投放市场的时间相当。也就是说我们生产的第一辆车是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车,而不是像桑塔纳那种人家已经淘汰的车。这样它寿命周期和稳定生产的周期长,经济效益较好。另外,如果要是搞出口,是有可能性,因为是全新的车型。所以这个车型让人非常动心。
另一个对二汽和GJ有吸引力的是法国ZF愿意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外汇贷款。其中有11.1亿ZF贷款,是“软贷款”,年利率2%,宽限期11.5年,分30年还清;还有10.2亿的出口信贷。也就是说当投产开始盈利了之后,你再还债,这样就减少外汇还款的压力。因为对我们来说,GJ零外汇能建设一个大汽车厂,这是ZF求之不得的。之所以原来要求二汽多出口,就是需要外汇,虽然法方没有承诺产品的出口,但是他承诺中国零外汇,他来提供贷款。这对二汽、对ZF是有很强的吸引力。
第三,在合同谈判中给我们感觉,它和通用、福特等巨型公司风格不一样,相对来看,它的身段放得相对低一点,做到互相尊重,可以更多地讨论问题,包括系列产品的共同开发,有利于二汽的发展。
所以为什么说神龙是武汉20世纪末的天字第一号工程,我们的长江日报记者,包括市LD,凌晨熬夜都要等最后签约消息,要赶在当天头版见报告知全体市民。它是当时那批合资汽车项目中,技术起点最高、引进产品最新、投资强度最大的合资企业。法方不给这么新的技术,不拿这么大的投资强度,我们完全可以选其它厂商合作。
但中法生态城这个项目就不同了。这不是个制造业项目,而是中法两国合作打造的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领域的旗舰项目。这个项目的目标是什么呢?旨在通过中法两国的技术和经验融合,打造一个集生态、智慧、宜居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市典范。根据协议,到2030年建成一个可容纳20万人口的生态城市,实现碳排放减少50%以上。这个项目的背景源于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我们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推动“双碳”目标(碳达峰、碳中和),而法国则以其在绿色能源和城市规划领域的领先技术闻名。通过合作,中法生态城不仅解决了武汉作为中部崛起核心城市的扩张需求,还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复制的模式。
所以你看中法生态城,GJ层面,2015年12月,根据2015年12月,LKQ ZL的批示,中方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外交部、GJ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GJ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13家GJ部委和湖北省、武汉ZF组成的中法生态城中方协调组,法方呢?则是生态转型和国土协调部牵头,法国外交部、经济和财政部等组成中法生态城法方协调组,推进建设。参与企业包括法国电力公司(EDF)、威立雅环境集团(Veolia)和苏伊士环境集团(Suez)等。合作框架强调“共同规划、共同投资、共同运营”。法国提供技术援助和资金支持,中国负责土地开发和政策保障。法国专家参与生态城的总体规划,引入了法国的“绿色城市”标准(如欧盟的LEED认证体系)。
如果说二汽和雪铁龙的合作是汽车工业技术转移,那中法生态城的建设则是绿色建筑与能源系统、水资源与废物管理、智慧交通与数字孪生等方面的技术转移。换言之,中法生态城确实有法国企业的实质投资、技术落地和长期运营项目,但项目的性质偏技术型、服务型、能源环保型,这种类型的项目是不需要工业项目那么大规模投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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