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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9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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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诺酒店建筑面积不小于33000平方米(包括建设不小于4000平方米文博场馆作为酒店配套多功能厅),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大于3500平方米。竣工验收后,酒店和商业配套须全部自持不少于10年,10年内不得转让、不得销售、不得以股权转让等变相方式转让,期满后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同意后,可整体转让给具有经营同等高品质酒店的企业。酒店、商业配套、酒店式公寓及不可出让用地上的保留民国建筑必须由酒店运营公司管理和运营,以保证项目的高端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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