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0-7-13 02: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保障,为邯钢老区退城整合提供强有力支持。
《河北省人民ZF办公厅关于印发<河钢集团转型升级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6号)要求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抓紧与邯郸市ZF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制定具体的退城计划和搬迁过渡期生产条件保障计划,并做好现有土地规划调整,力争最大限度提升和充分利用土地价值,筹措兑现和用于解决退城项目的人员安置、资产债务处置、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
通过学习借鉴外地城市钢厂退城搬迁、转型发展的政策经验,结合邯郸市实际,重点在提升和充分利用老区土地价值等方面研究支持路径。土地方面,对邯钢老区及其关联企业原址腾退后可开发利用的5016.7亩土地,调规变性后,参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协议出让给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性计提后,用于支持邯钢老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征迁补偿、职工安置和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建设等;对受文物保护、规划调整为绿化用地和高炉安全防护距离影响不可开发利用的2094.62亩土地,由县(区)ZF进行征收,并给予合理补偿。市ZF在东区和复兴区预安排相应面积土地,收储后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扣除收储成本和政策性计提后,用于邯钢老区不可开发利用土地预征收。财政税收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支持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建设;自项目开工建设后,对搬迁项目新址土地使用税,参照地方贡献,自缴纳之日起,5年内50%用于支持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方面,积极争取上级给予提前退休和援企稳岗政策支持。同时,在环保停限产、约束性资源条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原2020年2月4日印发的《关于印发邯钢老区退城整合工作推进方案和邯郸市邯钢老区退城整合支持政策的通知》(邯政办字〔2020〕4号)作废,请以此件为准。
这是我找到的
看清楚,什么叫可开发用地,什么叫不可开发用地,又什么叫做参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协议出让给邯钢,
意思就是说,邯钢你搬走了,这块地,就先协议给你了,你不用交钱, 这些地你来招商,盖楼的盖楼,建厂的建厂,这些招商获得的土地收益,你可以建设新厂区,可以治理土地污染等等等,
换句话说就是,zf不收你钱,赶紧走,顺带给你个任务,卖地挣钱还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