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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21: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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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7年示范区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十二项土地储备业务的收储和出让情况。
会议听取了四宗新增土地出让项目的汇报,原则同意对大丰社区、马鞍社区和菖塘社区地块采取网挂的方式出让。其中,大丰社区七号地块属商业服务用地,总用地面积为8514.71平方米,可出让面积7408.7平方米,基准地价按照株洲市城区商业五级的标准计算。马鞍、菖塘社区十号地块属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为72639.35平方米,可出让面积为63634.36平方米,基准地价按云田镇工业一级标准计算。
会议要求,每一块土地的用途要遵循经济需求发展实际,商服用地要完善相应的服务设施,住宅用地要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工业建设等用地要做好发展规划,争取充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会议审议了四宗土地收储后出让、三宗改变土地用途及规划条件项目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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