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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3: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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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2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湛江德利")的移交确认书: 2015年1月30日按湛江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程序,2013年12月19日湛江德利与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方)签订了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5号(现27号)71,22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的转让合同,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湛江德利支付转让加快及固定搬迁费,湛江德利已依约搬离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向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交付。至此,湛江德利、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湛江德利已依约履行完毕向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及交付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5号(现2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相关义务,湛江港盛投资有限公司已依约履行完毕向湛江德利支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价款、搬迁补偿费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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