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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5 08: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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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今天最大的新闻,是卖地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不再由地方财政部门收取,不再进入地方财政的“**性基金收入”这个名目。 这是什么意思呢?首先,这事的第一个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地方的小金库彻底没有了。土地出让金收入,原本是地方**给基层事业编制和合同工发补贴的最重要的来源,现在这个来源没有了。卖地收入列入税务部门之后,任何支出都必须严格符合财政政策,底层那些普通公务人员的收入会降一大截,尤其是中西部地区。 第二,更关键的是,卖地收入在法理上就根本不属于地方收入了,全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也就是可以和税收收入一样,可以调东部地区的卖地收入,去补中西部地区的财政缺口。地方**还能留下多少比例目前还不确定,不过我相信不会比地税的比例高,撑死了三分之一左右吧。其它都是肯定要纳入转移支付的范畴的。 第三,按这种游戏规则,地方**搞大征地开新区,就没有任何积极性了。开出来是亏本的。 第四,反过来,旧村旧厂自己提出来要搞旧改,进行自我改造提升,地方**就会大力鼓励,因为自己不用花钱,就能白挣一笔地价。以后全国范围都会鼓励旧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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