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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 21: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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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规范使用与管理条例》出炉:这八类场所应当设置外文公示语
2026年9月1日 南方日报
9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规范使用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炉。
2026年APEC会议将在深圳举办,外文公示语作为城市对外展示和服务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国家与城市的国际形象。
9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规范使用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炉。
《条例》明确:科学划定设置范围,实现规范管理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将具有较强公共属性、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或与外国人来深工作生活联系紧密的场所纳入应当设置范围,包括八类:本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出入境口岸、城市道路、民用机场、火车站、港口、地铁站、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公园、A级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场所;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国际会展场馆;应急避难场所;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市外文公示语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设置的其他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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