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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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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够充分的问题
凡属市委责任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严格落实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在报批程序上,规定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市直部门、区县(市)需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的议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报批规定;在议题筛选上,规定每次会议不超过5个议题;在会前酝酿上,规定必须在会前将有关会议材料送达市委常委会议各成员。会中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会议讨论时间让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书记末位表态,确保既发扬民主又适度集中。会后跟踪督促落实,规定必须在3天内形成常委会议纪要,7天内催办落实,并向各位常委和责任单位发送市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催办落实通知单,将任务与责任分解落实。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在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桃花岭景区未经审批违规建设‘山涧明月’酒店项目”问题。目前,该项目已暂停工程建设,正在加快完善手续办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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