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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6 1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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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avyryu 于 2013-8-16 10:22 编辑
要赶走还不容易,只要华联动用上层关系,什么搞不定。
ghlonline 发表于 2013-8-16 09:59 
据了解,新光三越与华联集团是在香港签订的合资合同,去年4月,双方各出资50%的新光天地开业,华联方面以土地等入股,新光三越负责招商、经营等。北京钧诚律师事物所司贺中律师表示,仲裁需要看当事方的仲裁请求,以及双方当时签订的合约、公司经营状况等,才能做出相应裁决。
http://news.hexun.com/2008-12-11/112213201.html
新光到现在也坚决不撤资,华联也没办法,这边要强制你卖房了,呵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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