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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截至2025年6月26日16:30,如获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等于或超过三家,则进入拍卖出让程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2025年6月27日上午9: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本次出让程序即终止。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宗地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按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所有建筑单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余款。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95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 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该地块带地上建(构)筑物一并出让,地上现有建(构)筑物四处。分别为建(构)筑物一,占地面积5438㎡,建筑面积9500㎡,总楼层为2层,未办理产权登记,目前已施工完成;建(构)筑物二,占地面积2045㎡,建筑面积3694㎡,总楼层为2层,未办理产权登记,目前主体结构已完工,门窗未安装,基本设备安装及室内装饰装修已停工;建(构)筑物三,占地面积2640㎡,总高度约8米,未办理产权登记,主体框架建设,外墙、屋面、门窗及安装工程均未建设安装,目前为停工状态;建(构)筑物四,占地面积2304㎡,总高度约8米,未办理产权登记,主体框架建设,外墙、屋面、门窗及安装工程均未建设安装,目前为停工状态。
竞买人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同时须购买地上上述四处建(构)筑物,价格为32775117元。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同时将地上建(构)筑物购置费(32775117元),缴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专户(户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行:扬子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200002115800103000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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